要请什么样的律师? ——辩护律师的执业标准(二)

律师执业中,与做案子相比,接案子甚至更为重要。其重要性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其问题和处理技能再怎么研究也还不够。从律师角度来讲,笔者怕流于说教,所以,从委托人请律师的角度来说这个问题。而笔者所认同的律师执业标准相关方面,也自然会在其中得以显现。

要请什么样的律师? ——辩护律师的执业标准(二)

一 、请律师的几个迷信

绝大部分委托人对律师这个行业都很不了解,导致很多认知错误或偏差。毕竟,很多人终其一生,可能都没有遇到刑罚加身的危险。也有些人是刑罚加身一次之后就没有以后了。可以产生的认知误区极多,甚至迷信,其实大可不必。这里选择几种主要的来说。

收费越高越好吗?肯定不是。这里要考虑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即委托人支付的律师费,会如何影响律师对案件的办理。这个问题的思考方式也适用于以下误区方面的判断。一个案子的价格高低由几个主要方面决定,案件难易复杂程度,案子是否被司法机关视为大案要案甚至必办,罪名多不多,涉案人员多少,甚至办案地点距离远近、交通是否便利,都要考虑进去;委托人对案件的要求,要多久会见一次,要达到什么样的诉求;承办律师的资历,这关系到律师职业的先期投入,律师的学习经历和先前从事的法律职业,在本质上都是律师职业的成本投入,可能很大程度上与律师的执业能力有关,进而与案件办理质量相关。

这些说的都是律师成本,律师成本最直接的体现,就是时间。委托人在律师成本之上支付费用,使律师正常办案成为可能。而超过成本之上的部分,可以看做是对律师的激励。激励也是越多越好,任何一种激励,都有边际效用递减的情形。正如有消费者用高价来选择商品和服务,有些律师也会用提高收费来筛选过滤案件。甚至业内有律师以高收费做标识,以示其法律服务水平和业内地位。

越有名气越好吗?当然不是。这里要考虑律师的名气对办案能有多少帮助。实际上,律师名气的作用,对接案要明显大于办案。很多有名气的律师,恰受声名所累,不停地去参加会议、讲课和各种迎来送往的应酬,办案时间很少,可能没有时间完全亲自办案。刑事律师最基础的工作是阅卷,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要尽量全案全卷全阅,甚至必要时反复研读,这样对全案的把握才可能更全面,才可能更深入,才可能为案件的办理提供起码的基础和前提。而坊间不时传出,某某大律师对案件疏于了解,开庭质证阶段基本一言不发,仅在法庭辩论阶段发表宽泛的主题大论,这已经是见惯不怪的现象。

越有关系越好吗?可能不是。要看律师所拥有的关系在多大程度上会对案件有所帮助。律师不能违法办案,但在社会关系上有优势,至少可能会提供案件的沟通渠道,对程序上的进展和情况的了解,甚至对准确及时地把握案件症结所在有所帮助。肯定不排除指望找关系办大事的委托人,遇到艺高胆大的律师。但每年因为办他人案件把自己办进去的律师,也不在个位数。在司法还没有做到“看得见的正义”的时候,有关系的暗示,对委托人有着巨大的诱惑。但实际上,“有关系”这一信息,对于律师接下案子的作用比办案要大。有一种丑恶的现象,和各种包过、包治一样,是律师也玩概率,表示要多少钱达到什么效果,比如做到不捕或不诉,实际上却没有以身犯险,只是坐等,因为有些案件会如何处理就在可与不可之间。这种情况,委托人几乎没办法知道律师实际上做了哪些事。但委托人可以对此加以识别,即一次性收费的刑事案件,如果在办案过程中,律师追加收费,就有可能在打额外的主意。

越能说越好吗?这也不是。不了解法律实际运作的委托人,对刑事司法的认知,可能受到来自影视剧的影响更多。可能有人认为律师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或者伶牙俐齿、无理也可辩三分,才是律师应该有的样子。其实不是的。显然,律师的口才和表达,肯定会影响其能力,但能不能说到点儿上,说得有理有据,方式和策略都做到适当得体,更为重要。法律上,受刑事追诉的人得其当得的,受其当受的,便是法律上的正义尺度。在事实和法律上皆不占理的时候,不可能因为牙尖嘴利,辩来一分。如果因为证据不足,或者法律程序上的问题导致当事人并没有受到与实际罪行相当的刑罚,可以认为是占了国家的便宜。表面上看得利的是其个人,但长远上看则是全体。这里要区分,律师通过“说”获取委托人信任的能力,与说服司法工作人员的能力。二者并不是一回事。

要请什么样的律师? ——辩护律师的执业标准(二)

二、 让人信得过的律师

前几个方面,笔者都做了否定,这可能更让人一头雾水。那么,要请一个什么样的律师才好呢?笔者认为至少要请一个可以信赖的可靠律师。这是一个基础标准,如果这样一个律师再有其他方面的优势或能力加持,则更优。

为什么信得过特别重要?主要是因为信息不对称。律师和律师行业,就是对从事其他法律职业的人来说,与进入行内相对,都会发现自己以前的认知不是不够深入,就是存在偏差,甚至会发现整个根本不是一回事,更何况是其他人。

还有另一个原因,刑事律师虽然是因为受托获得辩护权的,但是辩护人的有些诉讼权利又是当事人没有的,更别说当事人的家属或亲朋。所以,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不是与当事人在任何程序事项上都能共进退的,这与民事诉讼不同。而羁押的普遍,更导致一种局面,即辩护人做的很多辩护工作,是当事人无法看到的,只能听律师说如何如何。处于这样一种境地的委托人,要确保自己委托的律师,传达信息的真实性,职业行为的可靠性。

那么,如何找到信得过的律师?一个字,难。值得信赖的律师很多,但是委托人未必遇到并确认。这取决于委托人信息来源的多少、真假,及其认知判断能力的高低。对律师和律师行业了解很少的委托人,更倾向于亲朋,尤其是行内人的介绍和判断。这是一种有效办法,可以缓解委托人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劣势。那还有没有更直接的,判断律师是否可信的办法呢?笔者在这里尽量给出一些方法和注意事项。

当律师出现以下一些情形时,委托人要提高警惕。比如,对案件打包票,说肯定能达到何种程度,获得某种结果;夸大或暗示与某某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熟识;接受委托后以新的理由增加收费,尤其称是要送给司法人员时;过度包装、或者呈现出一种话术或者套路的,有些律师接待室装修豪华贵重,让人不敢直视,接待过程又层层铺垫,那多半是吓唬委托人的,让委托人在眩晕心热中作出委托决定;等等,不一而足。又防不胜防,就像有些人,本身也算是老江湖,甚至还从事法律职业,但也有不知不觉中进入他人骗局的时候。那怎么办呢?

笔者这里再给出一个程序性的建议,就是多走几家律所,多见几波律师。多听听,多问问。在同一个案件上,不同律师的出场方式,给出的问题思路和解答,给出的报价和收费方案,肯定会有所不同,甚至不同到出现矛盾。在这种差异中,就提供了判断的参照,这些参照彼此之间呈现着、消解着。在这个过程中,委托人的疑惑可能会逐渐消除,头脑清醒起来,进而作出冷静的、对自己最有利的判断。这个建议,可能对同行伤害很大,但是反过来想,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要请什么样的律师? ——辩护律师的执业标准(二)

三 、请一个适合的律师

总之,要请一个适合的律师,而不一定是最贵、最有名气、最有关系或最能说的律师。

因为案件本身是不同的,除了一些同案犯可能没有对两个人来说完全相同的案子,但即便是同案犯,在案发后的行为和案件处理过程中如何应对,却可以造成整个案件事实上很大的不同。有些案件可能更需要律师名气的影响力,有些案件可能更需要律师的沟通能力,有些案件可能更需要依赖律师某个方面的优势或能力,等等,无法说尽。所以,基于案件本身的不同,再与律师的不同个性相结合,可能才是最好的选择。

最后,请什么样的律师,本应该是出于律师的工作考虑的,但实际上决定请什么样的律师的,却是委托人的认知和眼光。律师提供的是法律服务,能始终让委托人满意,那肯定是一个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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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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