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获无期喊冤21年监狱中疑偶遇“真凶”

出狱后的曹庆三(右)和曹波三。

在监狱蹲了十七年后,曹庆三最看重的物件是一张男人的相片。在曹庆三看来,这张从监狱偷带出来的相片,是支撑他和弟弟持续喊冤21年的有力证据。

一切要从1999年的一宗失窃案说起。当年元旦,沈阳粤菜调料坚果行经理黄超向警方报案称,其租设在沈阳铁路局材料总厂院内的仓库遭窃,338箱美国产开心果和50箱大杏仁“不翼而飞”。当年8月29日,时年30岁的曹庆三和25岁的弟弟曹波三在家中被警方带走,后被认定为该盗窃案的嫌犯。自接受讯问起,兄弟二人多次供述,货物是从一名叫“小三子”的男子手里低价购得,而非偷盗。但是警方坚称查无此人。

2000年1月28日,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曹庆三、曹波三犯盗窃罪,均被判处无期徒刑。

入狱服刑后,兄弟俩持续申诉。没想到的是,一年之后,他们在高墙内遇到了“小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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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果行仓库失窃半年后,兄弟二人被指白天雇人车偷盗

1969年,祖籍山东的曹庆三,出生在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一个农民家庭,他上面有三个姐姐。1974年,小弟曹波三出生。曹庆三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而曹波三只有小学文凭。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沈阳火车站附近的和平区南二马路迅速发展为东北最大的小食品及农副产品集散地。曹庆三从中看到了商机。他告诉记者,出事前的七八年,他和弟弟一起在南二小食品城“蹲坑”,为前来商场配货的外地商人搬运货物,赚取劳务,“一天有时都能收入三四十元”。同时,他们一家也已从清原县搬至新城区子金牛街的一处住房内。1999年8月29日,那天傍晚,民警叩开了曹庆三的家门,以问话为由将曹庆三、曹波三一起带走。

在沈阳铁路公安局刑警队,办案民警问曹庆三:“你最近卖坚果了吗?”曹庆三点头。“货是哪来的?”对方接着问。曹庆三称,他当时告诉民警,自己曾在1998年底从南二马路认识了一名叫“小三子”的人,对方自称是沈阳粤菜调料坚果行老板的侄子。当年12月31日,曹庆三花十万元向“小三子”购买了一批临近保质期的美国产开心果和大杏仁,提货当天他共支付了五万元,还招呼弟弟曹波三找车雇人帮忙搬运货品,只是在元旦之后便再也没见到过“小三子”了。

然而,笔录记载的内容却截然不同。案卷资料显示,1999年元旦,沈阳粤菜调料坚果行经理黄超向警方报案,称其租设在沈阳铁路局材料总厂院内的仓库遭窃,共被盗走338箱美国进口开心果和50箱大杏仁,总价值约22万余元。

警方调查认定,1998年12月31日下午两点,曹氏兄弟携带事先准备好的断线钳子,窜到粤菜调料坚果行设在沈阳铁路局材料总厂院内的仓库,曹庆三用断线钳子剪断库房锁头,换上事先准备好的同类型锁头,再由曹波三在该厂大门处接应。作案过程中,曹庆三先后两次来到和平区南三马路市场雇佣6台人力三轮车,再窜回库房用钥匙将库门打开,从中盗走坚果。之后,二人分三次销赃给沈阳北行农贸市场业主,获赃款14万余元。

从1999年8月29日被刑拘到被依法逮捕后满一个月的1999年10月9日,曹庆三和曹波三分别作出讯问笔录7份和6份,其中均有半数是在办案部门要求二人“反省”后作出。而在检方介入后,两人则不约而同地翻供了。曹庆三称,当时他并没有承认盗窃,是在挨了打的情况下,由办案民警拿着写满字的笔录,抓着他的手指强行按的手印,民警还说“你弟弟都认了,你还不认吗?”

从第一份讯问笔录开始,曹庆三就不断提及从“小三子”处买货的情节,但因不知“小三子”真名而无法向警方提供详细信息。在曹波三的第二份笔录开始,他也不断供述有“小三子”的存在,并称“货是‘小三子’卖给我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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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中疑偶遇“真凶”,监狱曾成立专案组调查

1999年10月8日,沈阳铁路公安将此案移送辽宁省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审查起诉,当年11月15日,沈铁检察分院将此案退回补充侦查。当年12月6日,沈阳铁路公安局出具补充侦查报告书,并将案件再次移交。补侦报告书显示,警方在走访有关人员后,均未查到“小三子”其人。

曹氏兄弟出狱前老宅已拆迁,因在服刑期间没有户口,他们并未分到回迁房,目前只能和老母亲及三姐挤在沈北新区德育家园某一居室内 。

2000年1月,沈阳铁路中院公开审理此案,曹庆三辩护人郝沈武在庭上为曹庆三作无罪辩护,称公诉机关没有出示曹庆三作案时使用的工具,指控盗窃证据不足。当月28日,沈阳铁路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曹庆三、曹波三盗窃罪成立,均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各没收财产10万元。一审判决下达后,曹氏兄弟不服,提出上诉,但因一些原因最终错失了上诉机会。

2000年3月15日起,曹庆三兄弟进入凌源市第五监狱服刑。其间,曹庆三依然坚持为自己申诉。

2001年6月14日,曹庆三在狱中收到了沈阳铁路中院作出的第一份驳回申诉通知书。对于这一结果,曹庆三依旧不服,他仍然不断在狱中写信喊冤。令曹庆三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改变他们兄弟人生轨迹的“小三子”,竟然和他们在狱中偶遇。

2002年6月,曹庆三所在的七监区新来一批罪犯,他一眼就认出了“小三子”。曹庆三几经打听,获知了那人的真名——蔡某涛。蔡某涛因故意杀人罪(未遂)获刑入狱。

仅凭样貌当然不能断定蔡某涛即是“小三子”。曹庆三称,一日,狱友们在休息时围观蔡某涛从看守所带入监狱的影集,他偶然发现其中一张照片背面竟写有自家大姐曹秀玲位于新城子区烟台村的住址。曹庆三悄悄把这张照片藏了起来,在会见时转交给在外面为其申诉的家人。

很快,家人把照片交到申诉律师手中。2004年12月8日,辽宁华辰律师事务所向辽宁高院领导寄信称,申诉人在狱中见到“小三子”,进行再审的条件已经具备,“恳请有关领导关注此案并提请核查再审”。信件寄了一封又一封,始终没有音讯。曹庆三称,绝望至极时,他想到了绝食。至此,监狱才开始重视他的案子。

2006年3月,沈阳铁路中院的法官孟向东曾到凌源市第五监狱提审蔡某涛,蔡否认自己叫“小三子”,也否认曾去过南二马路市场,还称是曹家兄弟有意让他顶替这个案子里的第三者,让他说“是我领他们这些人开门提货”。2006年,事情忽然出现转机,当时和蔡某涛同在七监区三分监区改造的杨某君向监狱检举了蔡某涛的盗窃余罪。案卷资料显示,杨某君在接受狱侦科提审时称,他和蔡某涛的关系非常好,“我觉得我这样做是在帮他”。杨某君称,法院提审蔡某涛后,蔡曾把事情跟其说了一遍,让他为其拿主意,到底该承认还是不该承认。

为彻底弄清蔡某涛是否有盗窃余罪,凌源市第五监狱成立了专案组。案卷材料显示,蔡某涛在2006年7月13日、15日接受狱侦科提审时,均承认自己就是“小三子”,并对盗窃黄超家坚果的事实供认不讳,并称“曹庆三知不知道是偷的,我不知道,我始终没跟他提过。”至于为何此前没有坦白,蔡某涛称,自己初入监狱时被判的是死缓,怕把这事说了以后加刑被枪毙,因此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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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次申诉被驳,

“小三子”改口

监狱和法院的调查,让申诉多年的曹氏兄弟看到了希望。然而,事与愿违。2007年11月23日,沈阳铁路中院再次将申诉驳回。

数次获减刑后,曹庆三蹲了十七年半监狱后出狱,他通过律师帮助,找到了两名曾与蔡某涛在同一时期呆过的狱友,才得知了法院驳回申诉的缘由,原来是“小三子”改口。

律师翟文斌2017年9月3日对蔡某涛狱友阿龙的调查笔录显示,他曾在2006年正月协助管教看管其他服刑人员,他负责看管的正是蔡某涛。阿龙在调查笔录中说,蔡某涛的事上级挺重视的,多次提审,他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沈阳铁路中院的法官来提审后,他在审讯室门口听到法官不让蔡认罪,“他(法官)说都太多时间了,你瞎说啥呀,你不知道你判什么刑了吗,你是死缓,你现在认,考虑后果了吗?”

曾和蔡某涛同在严管队的另一狱友张伟,于2017年8月24日作的律师调查笔录亦显示,蔡某涛承认案子是他做的,与曹庆三无关,“曹庆三只知道他叫‘小三子’,不知道他的大名,所以才被关进去的”。张伟称,后来法院来调查,蔡某涛回来后对他称,自己说了假话,“他说法院的人让他别认,如果要认的话,肯定要严判,因为他已经是死缓”。

针对上述说法,8月24日,记者联系到沈阳铁路中院负责此案复查的法官孟向东,他表示监狱狱侦科的调查都不真实,“就是做了个扣”。

2017年,曹庆三和曹波三相继出狱,令他们最焦虑的莫过于当是被判死缓的蔡某涛经过数次减刑后也即将刑满释放。曹庆三兄弟转向位于沈阳的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递交申诉材料。

申诉代理律师何承宸告诉记者,2019年11月25日,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答复称案件申诉材料已受理。8月20日,记者与曹庆三、曹波三一同来到该庭询问申诉受理进展,第三接谈室法官表示,目前尚未立案复查,其表示会尽快与主审法官沟通。

文图据《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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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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