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法律服务普及 成都这项工作经验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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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参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的代表来到位于成都市金牛区的成都祥瑞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服务中心进行参观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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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于2012年的成都市祥瑞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是中国第一批开展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多年来中心围绕打造“蓉城一家亲”少数民族法律服务品牌,依托专业律师事务所和行业协会的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城市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服务,提供各类义务法律咨询1000余件,帮助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100余起,受益群众近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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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族地区法律服务方面,该中心将新社会阶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工作有机融合,开创了“新阶联+”民族地区法律援助服务机制,先后选派60余名业务骨干律师,并带动金牛区新阶联律师分会10余个律所,深入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开展法律“进寺庙”“进乡村”“进学校”等普法活动,覆盖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数万人;帮助民族地区司法系统提升法律业务水平,先后开展各类业务培训30余场次,建立远程网络法律咨询系统,并帮助石渠县成立首家律所,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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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了这一内容,国家民委研究室副主任王海青感触颇深,“司法服务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利用法律的手段来保障合法权益,是让大家从一个公民的角度遵法、守法、执法,所以像这样的机构就显得非常重要。” 他说,看到这些普法工作深入到学校,深入到老百姓身边,最关键的是还深入到宗教活动场所,这就让大家普遍地感觉到法律无处不在。“我们将要在广大的少数民族群众当中宣传遵守法律等理念,这样一来,少数民族群众在遇到一些所谓的矛盾纠纷,就可以借助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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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青同时表示,在少数民族群体中普及法律服务不仅仅针对少数民族的聚居的地区和西部地区,在少数民族散居地区和东部地区,这项工作也非常迫切,“随着少数民族人口的大量流动,东部地区和城市地区在普及少数民族法律服务方面还存在着很明显的薄弱环节,因此这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工作。“下一步工作当中我们还要通过这种经验的总结,进一步在其他地方把这项工作发扬光大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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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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