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人民法院推行律师调解出成效群众称赞

“律师调解就是好,诉讼费都不用出,该得的钱我也得到了!” 刘女士看着已经到账的违约金,喜笑颜开。

其实一个月前的刘女士是这样对法官说的:“我到法院打官司,法院把我的案子推给律师,我不服!”

和刘女士有着一样经历的还有他们小区的其他61名业主。

是什么原因让刘女士的态度发生了转变?

那就是律师调解的高速度、低成本让刘女士等人尝到了诉非对接的“甜头”。

基本案情

2019年9月,江安县某小区82户业主诉开发商支付因延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的系列案件,江安县人民法院委派四川蜀南律师事务所调解。经过律师参与调解,已有62户业主与开发商达成调解协议,达成协议后业主们到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其中,开发商当庭履行了协议中的部分支付义务。

江安县人民法院推行律师调解出成效群众称赞

什么是律师调解?

律师调解是指律师、依法成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或者律师调解中心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活动。2017年9月,最高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发文,要求在11个省市进行试点,独立于司法系统而设置的调解程序,可以到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也可以直接到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申请。调解成功后,双方可以凭调解工作室所制作的《律师调解协议书》,到法院进行免费司法确认,具备和判决书一样的强制执行法律效力。

律师调解可以调解哪些案件?

律师调解可以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包括刑事附带民事纠纷的民事部分,但是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除外。

律师调解的优势?

优势一:通过律师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法院不收取诉讼费;通过律师调解后撤诉或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减半收取诉讼费。

优势二:律师调解工作室可以直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由律师居中进行专业调解服务,调解费用普遍低于同类型民商事案件律师费用,诉讼成本大大降低。若调解不成,也不影响案子审理。

优势三:在诉源治理上发挥重要作用,律师调解专业、便捷、高效,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有利于法治社会建设。

2018年以来,江安县人民法院试水“律师调解”工作。经多次座谈、磋商,2019年8月,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会签《关于在江安县人民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室的通知》,就律师调解的工作要求、工作模式、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让当事人和律师都有了“不打官司就解决纠纷”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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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安法院官方微信

签发:周元会

审核:熊彩霞

编辑:邱静媛

供稿:杨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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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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