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俯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金科俯首,扬法大行——河南金俯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经河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融专业法律服务、法学科研、法律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为鼓励优秀律师到本所执业,以及本所律师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并能为本所法律服务、法学研究、法律培训提供强有力的数据分析,提高项目研究能力与办案水平,促进本所的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本所全体律师(包括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

第二条 所发表的成果对律所、律师行业发展或案件办理具有指导性作用。

第三条 具体奖励标准

1.在《SCIENCE》或《NATURE》期刊上发表的学术成果,每篇奖励10000元。

2. 核心期刊(CN):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2019年-2020年)、2019年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第八版)来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成果,每篇奖励5000元。

3.普通期刊(CN):在国家部委、全国性团体、组织、机关、学术机构主办的刊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刊物,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刊物上发表学术成果,每篇奖励500元。

4. 已发表成果,被在《SCIENCE》或《NATURE》期刊上发表的学术成果引用,每次奖励5000元,被核心期刊(CN)引用,每次奖励500元,被普通期刊(CN)引用,每次奖励100元。

5. 律师所承办案例具有良好的政治、社会、法律效果,被收录作为指导案例的,或被公共媒体报道的,或接受公共媒体采访时对新闻热点事件发表了积极性、建设性评论的,作为律师成果根据对本所正面影响力大小等情况每次奖励200-2000元。

6. 律师成功申报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课题,并顺利结项的,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2000元的奖励。

7.律师发表的原创性成果被本所网站、公众号等推荐平台采用的,每次给予100元-300元的奖励。

8.律师发表的其他成果,本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奖励。

第四条 发表成果或申报课题署名作者单位必须为“河南金俯扬律师事务所”。发表成果为独著的,按照上述标准给予奖励。发表成果为合著时:作为成果第一作者的,按照上述标准的70%给予奖励,作为成果第二作者的,按照上述标准的30%给予奖励,作为成果第三作者的,按照上述标准的10%给予奖励。

第五条 奖励程序

1.成果发表后,律师凭证明材料(如发表论文的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论文定稿的电子版文档等)到金俯扬事业发展部审核,报律所主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奖励。

2.奖金领取:律师须持成果原始凭证到金俯扬事业发展部备案登记,律所主管领导签字后按规定领取奖金。

3.领取标准:成果满足以上多项奖励标准的,以最高标准领取一次。

4.对于律师弄虚作假或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给本所造成不良影响者,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应追回其所获奖励。

第六条 本办法自2020年02月02日起试行。

第七条 本办法由河南金俯扬律所事业发展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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