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结婚也可以生育”冲上热搜,不等于上户。便于统计人口。

近日,四川省卫健委公布通知显示,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新《办法》适用于双方或一方为四川省户籍人口,以及在四川省长久以来居住且持有四川省《居住证》的非四川省户籍人口。

所谓生育登记,其内容包括夫妻双方基本信息和子女信息等。

相较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新《办法》主要修订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

针对舆论热议的上述修改,四川省卫健委人口家庭处接线工作人员1月30日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解释称,办理生育登记是为了保证妇幼服务更好地开展,保障相关部门对当地人口的有效监测。

事实上,四川省卫健委在官方解读中已对“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作了简要显示——《四川办法》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前提,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此次《四川办法》受到关注以前,已有广东、安徽等多个省份出台了类似措施或公开征求意见。

2022年5月1日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生育登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卫健委回应:“生育登记”并非“上户口”。

“对于这一条的修订,我们也是反复斟酌了很久,最后决定取消是否结婚的限制。”四川省卫健委人口家庭处相关负责人透露,修订后的《办法》并非鼓励或倡导未婚先孕、未婚生子,而是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目的是推动人口监测更加精准,从优生优育角度让更多孕产妇能享受应有的服务。

目前在安徽、广东等地的生育登记实施意见或管理办法中,也已不再将“是否已婚”作为作出生育登记的前提前提。

增长了信息共享的要求,如增长了“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

此前报道:下个月施行!

《办法》共十六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

在此背景下,《办法》对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作出了修订完善,共十六条。

《办法》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

在简化登记要求方面,文件提出,登记时,夫妻双方一般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可以通过人口健康相关信息系统获得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暂时无法获得的,可通过当事人承诺的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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