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如何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能不使自己受到伤害

最近浙江省桐乡市女律师在开庭后被对方当事人锤击导致重伤事件发生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因为不知具体案情及庭审现场情况,对案件及双方当事人不作评价。单就本事件来讲,从律师角度来看我们如何在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律师自身是否要注意自己的安全。首先在接受代理之后除了分析案情本身之外,要分析关注对方当事人在法律层面de诉求表达和心理情绪的内在人格解析,如果败诉会有什么样的后续行为?是依法维权还是有过激行为?我们要有一个基本的评价。第二,无论是在法庭上还是在庭后及平时的交流中,我们律师应尽量站在中立的角度,通过法律法理的分析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接受你的观点,而不是在法庭上语气咄咄逼人,激怒当事人。这件事情的发生在这点上我们的女律师可能没有做的更好或更恰当。第三,在法庭外我们要撇开律师的身份做回普通的人,由此及彼,设身处地的站在对方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做好双方调解工作,尽量做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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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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