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人身损害,可主张哪些赔偿?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的,均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主张各项赔偿。笔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赔偿项目进行了整理,在实践中,需结合个案不同、受伤情况、实际发生费用等情况主张相应的赔偿。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确定的因素有: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可主张以下赔偿项目: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注:如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可要求按高标准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造成受害人去世的,还可主张以下赔偿项目: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注:如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可要求按高标准计算。

造成受害人残疾和死亡的,均可主张的赔偿项目,并计入在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注:如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高于受诉法院,可要求按高标准计算。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3-12-17 17:50
下一篇 2023-12-17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