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人身损害赔偿,让你不再吃亏!(附干货:自动计算公式)

人身损害最近咨询的比较多,也经常去一些单位做宣讲,整理了一版最全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所谓人身损害赔偿,其实是指当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遭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甚至死亡时,要求行为人或者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一种侵权法律制度。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费用。因为赔偿的内容比较多,也做了公式,大家可以关注私聊我。

一文读懂人身损害赔偿,让你不再吃亏!(附干货:自动计算公式)

司法解释共规定了15种赔偿费用,整理如下图。

一文读懂人身损害赔偿,让你不再吃亏!(附干货:自动计算公式)

当事人受到人身损害的,本人可主张损害赔偿。当事人死亡的,由其近亲属主张相关的赔偿费用。如有共同侵权人,建议一并提起诉讼,否则共同侵权人对赔偿权利人放弃请求的部分,不承担连带责任。

0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计算公式: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0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受害人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2)能证明无固定收入误工费=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x 误工时间

(3)不能证明无固定收入误工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03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计算公式:

(1)护理人员有收入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x护理期限(天)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x护理期限(天)

0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0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x住宿时间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x住院天数

06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07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计算公式: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08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09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x6个月

10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计算公式: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赔偿年限

11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计算公式: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被扶养人的人数×伤残系数。

(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的人数×伤残系数。

(3)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被扶养人的人数×伤残系数。

(4)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被扶养人的人数×伤残系数。

被扶养人生活费稍微有点复杂,举例说明:

1、被扶养人为一人情况

案例:胡某,2023年2月4日,在安徽合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0级伤残,胡某女儿2岁,扶养人为2人,2022年安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为26800元,胡某及女儿均是城镇户口,扶养义务人为2人。

计算步骤:根据“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被扶养人的人数×伤残系数”公式。

胡某女儿生活费:26800*(18-2)÷ 2*0.1=21440

2、被扶养人为数人,但未超过最高赔偿额的情况

案例:胡某,2023年2月4日,在安徽合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0级伤残,胡某与妻子育有一女5岁,父亲65岁,母亲64岁,均符合被扶养人条件,兄弟姐妹3人均有劳动能力,胡某为城镇户口,2022年安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为26800元。

计算步骤:分别计算出女儿、父亲和母亲年赔偿额:

女儿年赔偿额26800÷2×0.1=2643.3元父亲年赔偿额26800÷3×0.1=881.1元母亲年赔偿额26800÷3×0.1=881.1元所有被扶养人的年赔偿额(2643.3+881.1+881.1=4405.5)并未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消费支出故最终赔偿数额为(26800÷2×0.1×13)+(26800÷3×0.1×15)+(26800÷3×0.1×16)=45113.33元

(3)被扶养人为数人,超过最高赔偿数额的情况

案例:胡某,2023年2月4日,在安徽合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2级伤残,胡某与妻子育有一女5岁,父亲65岁,母亲64岁,均符合被扶养人条件,兄弟姐妹3人均有劳动能力,胡某为城镇户口,2022年安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为26800元。。

计算步骤:分别计算出女儿、父亲和母亲年赔偿额:

女儿年赔偿额:26800÷2×0.9=12060父亲年赔偿额:26800÷3×0.9=8040母亲年赔偿额:26800÷3×0.9=8040

所有被扶养人的年赔偿额为12060+8040+8040=28140元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因此前13年按照26800×13=348400元计算即可。

第14-15年父亲和母亲年赔偿额分别为26800÷3×0.9=8040,未超过最高赔偿数额,则第14-15年赔偿额为(26800÷3×0.9×2)+(26800÷3×0.9×2)=32160元

第16年该阶段扶养人为一人,故赔偿数额是26800÷3×0.9=8040元

综上,被扶养生活费总额是348400+32160+8040=388600元

人身损害赔偿涉及到的赔偿类别比较多,为了方便当事人计算,根据司法解释已做成公式,填入基本信息即可自动汇总计算,关注私聊。

一文读懂人身损害赔偿,让你不再吃亏!(附干货:自动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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