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广东律师变更执业机构,不用再呆满6个月了!| 何川律师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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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转所的“六个月限制”一直是广东律师津津乐道之事!

其规定源自2014年8月施行的《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执业许可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律师执业变更:

(一)申请市内转所,在转出所执业已满六个月的;

(二)申请跨市转所的;

(三)设立新所的;

(四)原律师事务所解散或被注销的;

(五)工作变动、身份信息变化的;

(六)其他确需变更的情形。

但近日,广东政务服务网律师转所(执业机构变更)已删除“申请市内转所,在转出所执业已满六个月的”受理条件,变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律师执业变更:

1、申请跨市转所的;

2、设立新所的;

3、原律师事务所解散或被注销的;

4、工作变动、身份信息变化的;

5、其他确需变更的情形。

通知!广东律师变更执业机构,不用再呆满6个月了!| 何川律师营销

(广东政务服务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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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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