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替他人担保50万贷款?眉山一女孩状告南充农商银行

新婚不久,眉山80后女孩易冷买房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发现南充农村商业银行(原为:南充市高坪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15年6月、7月以自己为担保人向借款人魏华发放了三笔共计50万的贷款,且贷款没有还款记录,被列入“可疑状态”。

贷款买房计划因此受阻,易冷称,自己对此事毫不知情,自己不认识魏华,担保材料中自己的签名、手印、户口本、房产证等均为虚假伪造。

在多次前往南充市农村商业银行要求解决问题未果后,易冷一纸诉状,将南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8月24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已受理此案。

莫名替他人担保50万贷款?眉山一女孩状告南充农商银行

女孩:莫名担保他人贷款50万 贷款买房受阻

2017年8月7日上午,易冷满怀着喜悦的心情,与老公去眉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购房公积金贷款手续,递交相关手续后,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一番查验,称易冷信用记录有问题,不能向其提供购房按揭贷款。

易冷夫妇感到十分惊愕。易冷称,自己从来没有向银行贷过款,甚至连信用卡都没有办理过,怎么会有信用记录问题呢?

后来,在朋友的指点下,易冷到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中心支行打印了《个人信用报告》。她从信用报告上看到:南充市高坪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更名:南充农村商业银行)于2015年6月30日以易冷为担保人向借款人魏华发放了一笔10万元的贷款,又于2015年7月1日以易冷为担保人向借款人魏华发放了一笔20万元贷款,再于2015年7月2日以易冷为担保人向借款人魏华发放了一笔20万元的贷款,上述三笔贷款没有还款记录,并且已被列入“可疑状态”。

看着信用报告上白纸黑字写着的三笔贷款担保记录,易冷整个人都目瞪口呆。易冷回忆,自己的确在南充上过4年大学,于2012年大学毕业离开南充回眉山,中间偶有回南充。但2015年至事发前,一直在眉山市工作、生活,没再去过南充,也不认识魏华,从未参与、也不知晓此事。贷款买房计划因此受阻。

成都商报记者从易冷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上看到,南充市高坪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15年6月、7月以易冷为担保人,向借款人魏华发放了三笔共计50万的贷款,且贷款没有还款记录,被列入“可疑状态”。

莫名替他人担保50万贷款?眉山一女孩状告南充农商银行

多次要求撤销担保未果 女孩状告银行

易冷称,自己并不认识魏华,担保材料中使用的是自己旧身份证的复印件,担保材料中的签名、手印、户口本、房产证等都是伪造的。

带着疑问,易冷查到了南充农村商业银行的电话,询问此事,但事情并未朝着易冷想象的方向发展。易冷说,无奈,自己只能到四川省信用联社、南充市银监局、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分局反映情况。

“南充高坪信用社(南充农村商业银行)用的我在南充读大学时的旧身份证复印件,这个旧身份证在我毕业回到眉山家乡就更换了,至于信用社如何获得我旧身份证复印件就不得而知了。”易冷说,“担保材料中我的所谓签名,盖的手印,户口本,房产证统统为虚假伪造。在这么多虚假材料的情况下,为什么(南充农村商业银行)能发放贷款?最重要的是我本人都不在现场签字,单凭一个旧身份证复印件,高坪信用社就能发放贷款?”

多次申请撤销未果,8月,易冷一纸诉状,将南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南充农村商业银行立即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限期在银行征信系统中消除原告的不良记录等。

顺庆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将开庭

8月24日15时19分许,成都商报记者致电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研究室,该院已于8月21日受理易冷起诉南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即将开庭。

南充农村商业银行工作人员:

核对了笔迹,确认担保系易冷所为,50万贷款已归还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南充农村商业银行由南充市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14年9月以新设合并方式发起设立,2015年6月获得银监会批准筹建。

8月24日15时35分许,成都商报记者致电南充农村商业银行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了解的情况是,核对了笔迹等,确认这个担保系易冷所为。目前,这三笔50万的贷款已还了,但不知道是不是魏华本人还的。不过,这位人员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职务。

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

已受案,向魏华发出传唤但暂没找到

8月24日15时49分,成都商报记者致电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表明来意后,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稍后回复。

8月24日16时01分,这名工作人员回电成都商报记者,称之前易冷确到经侦部门报案称,南充农村商业银行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作为担保人向魏华发放了三笔共50万的贷款,警方已经受案,向魏华发出了传唤,但暂没找到魏华,不便透露更多细节,此事尚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成都商报记者询问其职称和姓名,这名工作人员称不便透露,如需表述,就表述“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透露”即可。

南充银监分局:已受理,此事在调查中

8月24日下午4时许,成都商报致电南充银监分局办公室电话0817-XXXX127,一唐姓男子称此处为南充银监分局,在得知来意后,其表示主任不在,希望稍后联系。

16时49分,该电话回电成都商报记者,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并未介绍姓名和职务,只称此处为南充银监分局。成都商报记者表明来意后,其表示,分局已受理此事,目前正在调查之中,结论尚未反馈过来,调查结果会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当事人答复。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王超 蒋麟 摄影报道

编辑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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