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143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3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8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6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关联董事王建祥先生、姚其胜先生、宋兆庆先生、刘丙江先生、刘君女士、程树新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出具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或修订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草案约定的股票来源、管理模式变更,以及增加持有人、持有人确定依据、持有人认购份额标准数量、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等;

3、授权董事会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的锁定和解锁事宜;

5、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若有);

6、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的政策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19年12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周公路7099号万信酒店一楼万选厅,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具体通知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4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144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3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8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2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学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长期、稳定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综上所述,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关联监事赵有中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145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2月8日召开,董事会决议于2019年12月24日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周公路7099号万信酒店一楼万选厅

7、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8日

8、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2019年12月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关联股东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9年12月23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为准)。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庆达路655号

邮编:201201

联系电话:021-68918998-8669/8666

指定传真:021-68916616

联系人:沈一涛、高梦影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3.会议咨询:上海市浦东新区庆达路655号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9

2.投票简称:“康达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填写票数或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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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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