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了“儿童”,贵了一倍:一机构披露儿童食品里的“坑”

标了“儿童”,贵了一倍:一机构披露儿童食品里的“坑”

2022年3月,甘肃省平凉市民警在超市检查儿童食品。图中品牌与本文无关。(人民视觉/图)

这是一款儿童山核桃油,另一款则是普通山核桃油。两者由同一厂家生产,配料与营养成分完全一致,后者价格为每100毫升29.5元,前者,则是每100毫升66.4元。

因为“儿童”二字,两者足足差了一瓶油的钱。

该案例是北京青少年法律与援助中心撰写的《儿童预包装食品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的一则。中心执行主任于旭坤介绍,该中心作为中国第一家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研究的公益法律机构,调查研究人员试图了解“儿童食品到底跟普通人的食品有什么不一样,它是不是真的对孩子的成长非常有帮助”。历经数月的调查研究后,2023年6月14日,《报告》于线上正式发布。

该中心调查了两大电商平台热销的10类约160款儿童预包装食品,《报告》显示,当下国产儿童预包装食品依然存在诸多问题:普遍委托生产,品牌方和生产方不是同一家企业;没有标注适用年龄和注意事项;混淆概念进行营销……而这些问题,仍有赖于加强监管、设定标准等手段加以解决。

“误导消费者”

儿童消费在国内有着广阔的市场。

《报告》引用了媒体报道和中国儿童产业中心公布的调查数据:在中国80%的家庭中,儿童支出占家庭支出的30%至50%,儿童年平均消费为1.7万—2.55万元,儿童消费市场每年约为3.9万亿—5.9万亿元。其中,儿童饮食的重要性也越发突出。据中国青年报调查,80.2%的受访家长倾向于购买有“儿童食品”字样的产品,认为“儿童食品”成分配料更安全,拥有更高的食品安全等级。

然而,目前中国仅对0-3岁婴幼儿配方奶粉和辅食有明确的食品标准,对于3岁以上儿童,其食品生产和包装标签则并无特别标准,主要依据是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成人版法律规定。

发布会上,该中心的王芳律师介绍,部分种类的调研食品存在单独的问题。其一,一些儿童食品和普通食品在营养方面差别不大,但由于标注了“儿童”字样,价格要高很多。

其二,有儿童食品宣传高钙、高蛋白质或含有多种营养素,却回避了产品本身盐、糖、脂肪含量比较高,或食品添加剂比较多的问题,“这种食品很容易误导消费者”。以宣传“高钙”的儿童奶酪棒为例,《报告》调研了10款儿童奶酪棒,发现虽然可以补钙,但其中均含有多种添加剂,部分还有山梨酸钾等防腐剂;此外,这些奶酪棒糖、钠含量都不低。

其三,部分诸如儿童成长奶粉这样的儿童食品,虽然添加了丰富的营养素,但在宣传“助力长高”方面有过度营销的问题。如某品牌旗下的两款儿童奶粉,一款以增高为卖点,称其添加了牛初乳碱性蛋白,有助儿童骨骼成长,在价格上比另一款普通版高340元。据《中国消费者报》2021年报道,有专家称,“迄今为止,尚未见到生产企业出具儿童喝了添加牛初乳碱性蛋白的奶粉就能显著长高的临床试验证据”。

除了上述问题,《报告》还发现了调研的儿童食品中也存在一些普遍问题。

“儿童食品普遍是委托生产,品牌方和生产方基本上不是同一家企业。”王芳说。《报告》提及,其调研的160款儿童食品中,儿童奶粉只有一款是委托生产,其余均为品牌方自己生产;其他种类的儿童食品则基本上均为委托生产。湖南一家食品公司同时为5家品牌方生产食品,婴童食品品牌“窝小芽”则有19家受托企业,遍布山东、河北、福建、湖北、浙江、内蒙古等地。

在《报告》看来,如此委托生产,品牌方很难实时监控产品质量安全。2021年3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共抽检410批次样品,不合格的有8批次,其中就有标称由青岛君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屋贝宝商贸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经营的商标为本家良田的菠菜猪肝有机小面条。事实上,早在2019年,君盛食品公司曾被查出其代生产的儿童食品质量不合格。至今,该公司也仍在为某婴童食品品牌加工一款婴幼儿营养面。

《报告》指出,大多数调研的儿童食品没有标注适用年龄和注意事项,只有婴幼儿辅食标注有适用年龄、食用方法、推荐食用量和注意事项,儿童奶粉也都标注有适用年龄、食用方法和推荐食用量,但无注意事项。

也有不少儿童食品商家抓住了家长心理,混淆概念,误导消费者购买。以乳酸菌饮料为例,一些乳酸菌饮料宣称“0蔗糖”,故意混淆“无糖”和“无蔗糖”的概念,实际上该乳酸菌饮料中不仅有果葡糖浆,还有赤藓糖醇、甜蜜素、安赛蜜和三氯蔗糖这四种代糖,儿童摄入的糖并不少。

五个建议

针对前述问题,《报告》给出了五项建议。首先,国家应加强专题研究,设立儿童食品相关产品目录和强制标准。在具体工作中,可以根据《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的有关规定,顺应“三减三健”的要求,制定儿童食品中的钠、糖、脂肪的标准、营养素添加标准、使用添加剂的种类和限量,以及农药残留量标准,生产更多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健康优质产品。

其次,也应加强对儿童食品生产企业的管理,可参考婴幼儿食品的注册、备案、生产要求,针对产品目录中的儿童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相关资质标准和备案程序。

对于儿童食品销售的监管也纳入了考量中。《报告》建议,建立儿童食品认证、标识制度,出台儿童食品生产、销售监管办法,提高儿童食品生产与市场营销的准入门槛,杜绝引人误解的营销宣传,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同时,建议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儿童食品监管机构,理顺儿童食品监管部门的职责,细化儿童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报告》还认为,儿童食品应标注食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在生产、销售用于儿童的食品时,不能仅仅标识“开袋即食”这样简单的食用方法,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比如“不具备完全自主进食能力的儿童,必须在家长监护下食用”“儿童食用时必须保持坐立姿势,避免呛噎(低龄儿童食用时)”等。

最后,则是引入食品正面标签。《报告》称,2004年,世界卫生组织首次提出将设置预包装食品正面标识(FOPL)作为改善膳食和控制肥胖的措施之一。根据世卫组织在2021年的统计,目前全球至少有32个国家和地区已经实施其政府认可的FOPL计划。《报告》建议,中国也应在以儿童为主要消费群体的预包装食品上使用正面标签,以醒目、简单且易懂的图形或者文字标识,对“三高”食品作直观的提示,引导消费者购买更健康的食物。

南方周末记者 姜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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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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