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司法局 市律师协会召开检律会商座谈会

延安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司法局 市律师协会召开检律会商座谈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良性互动新型检律关系,促进司法公正,11月21日,延安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召开检律会商座谈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立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光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孟延宏参加座谈并讲话。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永富主持。

延安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司法局 市律师协会召开检律会商座谈会

会议指出,检察官和律师都是社会主义法治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检察权,实施法律监督。律师作为司法活动的重要参与者,通过行使辩护、代理等职责,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要充分认识两者是法治同行、诉辩对手、合作伙伴、服务对象的关系,进一步凝聚共识、深化协作,共同促进司法的公正、高效和权威。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深化和推进构建新型良性互动检律关系。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作为着力点,检律携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为大局服务,推动检律协作工作高质量发展,共同为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服务保障法治延安、助力平安延安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深刻认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相关规定的重要意义,充分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调查调取证据权,加强对律师会见权的监督保障,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强化沟通协调,严肃责任落实。探索检律交流合作新模式,健全联席会议、业务交流、资源共享等工作机制,通过同堂培训等方式增进律师与检察官的沟通和理解,形成维护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和公平正义的强大合力。健全完善检律监督机制,构建相互监督制约的氛围,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共同落实好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进一步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深入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胡永富就全市检察机关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市律师协会会长王益民介绍了全市律师协会工作情况,张海斌、马小刚、梁云鹏、陈兰州、王小伟5位律师代表分别提出意见建议,与会人员就推动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进行深入讨论。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来源:延安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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