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律师被指“介绍贿赂”:本人否认,律协介入调查

四川律师卢刚被投诉曾在执业活动中存在介绍贿赂、虚假诉讼、违规兼职等问题,成都市律师协会已对此立案调查。

四川一律师被指“介绍贿赂”:本人否认,律协介入调查

5月8日,涉事律师卢刚告诉澎湃新闻,目前律协正在调查此事,“举报人说的都是假的”,关于“介绍贿赂”,公安和检察机关都有结论,他并不构成犯罪。对于律协立案调查,卢刚表示,有投诉律协就会立案,这并不代表投诉就成立,他现在在等律协的结果。

卢刚曾牵涉一起受贿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判文书显示,2021年4月,攀枝花市东区法院执行局原局长阳家红因犯受贿罪获刑。法院查明,阳家红与一家名为攀枝花市德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铭公司)权钱交易的过程中,德铭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与其单位的法律顾问卢刚协商后,由卢刚找到阳家红,希望能由阳家红出面协调、提供帮助,采用抵偿或者拍卖方式处置抵押物,来偿还德铭公司欠下的银行债务。

判决书显示,卢刚与阳家红在攀枝花市东区法院执行局长办公室内商谈约定,阳家红帮助推动上述案件办理,德铭公司则将工程项目介绍给阳家红的亲属,以此方式向阳家红输送利益。经法院认定,阳家红伙同自己的亲属共同收受了84.8万元的贿赂款。

不过,卢刚未因此案被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省司法厅网站12348四川法网公示的信息显示:2021年6月1日因“提供虚假材料”,卢刚被攀枝花市司法局处以“停止执业六月以上一年以下”行政处罚。澎湃新闻注意到,德铭公司案发时,作为法律顾问,卢刚当时在四川某律师事务所执业,目前其已经变更执业关系到成都市某律所。

澎湃新闻注意到,投诉卢刚的是渔门岛旅游(攀枝花)有限公司负责人叶峰,叶峰还在举报中称,卢刚利用律师和典当行董事长、总经理身份,以虚假诉讼、恐吓、敲诈勒索、套路贷和高利贷等手段侵占7965万元,其中利用职务侵占1985万元。

5月8日,卢刚告诉澎湃新闻,目前律协正在调查此事,并称“举报人说的都是假的”,卢刚表示,当时这个事(介绍贿赂)公安检察机关都有结论,并没有说他构成犯罪,因为没有这个事实。卢刚说,他当时不是以律师身份去接触阳家红的,而是以董事长助理的身份,相关案子他也没代理。

卢刚表示,他当时兼职的都是德铭公司的一些关联、控股公司,后来他转到成都去了,是符合条件的。卢刚说,投诉者的公司在本地因欠债破产,而自己作为破产债权委员会主席,在工作上公事公办,对方认为是他故意为难,所以长期控告。

目前,成都市律师协会已受理了针对律师卢刚的投诉,于4月23日正式决定立案调查。对此,卢刚解释说,只要有投诉律协就立案,不管这个投诉成不成立。他现在在等律协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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