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民法典”,从“法”到“典”,开启了民事权利保护的新时代。民法典是人民群众权益的保障书,为解读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红桥法院特别推出《津味话“典”》栏目,以生动的故事再现法典内容。让我们一起,伴随着浓浓的天津味儿,学习民法典,树民法信仰,“典”亮法治光芒,为美好生活护航。
是被继承人,就一定能够继承遗产吗?
“点卯”式扶养,还能理直气壮?
即使是亲人之间,若不付出真情真心
也无“理所应当”一说
一起来看——《谁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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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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