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情况是,二审等后续阶段的法官是清楚地知道前审结果有问题,但还是维持,原因主要在于以下5点:
1、对法官自己更安全
法院系统的初始追责机制很明显,就是这个案子的结果上来是谁判的,这很重要。而如果后续更改了,那么之前的这个人就不安全。比如二审维持一审,后续发现有问题,一审法官就更不安全;二审改了一审,后续发现有问题,二审法官就更不安全。
2、案件程序有问题,但其他没问题
除非程序明显问题,比如能送达但没送达到开庭传票、剥夺辩论权、漏审诉讼请求或超审诉讼请求等,其他的情况,即使有问题,但在实质的事实和法律没问题的情况下,法官也很难发回或改判。
3、尊重法院系统本身
法院系统在司法系统,甚至在各个系统里,整体性强度都是很靠前,特别是同一个地市的中院和区县院。法院系统内部类似于从属关系,而很多中院的人都是下面基层法院上来的,依次类推。
4、让案件终结的可能性更高
如果后续改判,则极大概率案件还要继续,因为那个受损者他会不服。而如果案件终结了,则案件继续率相对前者会更低,特别是越往后。
5、整体考虑
法院如果改判率、发回率高,那就相当于自己大量否定自己,那就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打官司的不确定感也会更强。
如有具体案件,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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