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酉阳:“冒名婚姻”遭遇“离婚难题”,检察建议解困局

【我为群众办实事】酉阳:“冒名婚姻”遭遇“离婚难题”,检察建议解困局

“收到酉阳县民政部门撤销结婚登记的决定后,我通过江津区法院诉讼离婚了,接下来我将好好规划自己未来的生活……”近日,酉阳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检察官助理吴迪拨通余小美(化名)的电话,案件回访的结果让他吃下了“定心丸”

“你在15年前与酉阳县的陈烨(化名)登记结了婚,属于重复婚姻登记,现在无法办理离婚手续。”2022年底,家住重庆市江津区的余小美在办理离婚登记时,被工作人员告知自己竟然“重婚”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登记档案显示是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但照片好像不是你,你可以回想一下身份证是否丢失。”在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向余小美提示道。

因存在两次婚姻登记而无法办理离婚,余小美的离婚之路陷入了僵局。

为此,她到区民政局反映情况,希望能够撤销之前的错误婚姻登记。“婚姻登记属于属地管辖,登记显示15年前你在酉阳县结的婚,建议去属地民政部门反映。”余小美转而向酉阳县民政局反映情况。依托案件线索互移互送机制,酉阳县民政局向检察机关移送了案件线索。今年1月30日,余小美也向酉阳县检察院提交了监督申请。

收到监督申请后,该院承办检察官向慧立即找到陈烨了解情况。“我不认识余小美,登记档案上的照片是我和刘思(化名)的。”陈烨对结婚登记的过程作出了解释。“我与刘思早已未共同生活,现在刘思也不知去向,这段婚姻登记同样束缚着我,希望检察官能够解开这个婚姻困局。”

为进一步查明真相,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向慧远赴700公里外的江津区进行调查核实。

“检察官,这上面身份信息和我一致,但照片明显不是我的,我记得我的身份证曾经遗失过。”余小美在接受询问时说道。向慧随后到江津区公安局了解相关情况,经调查余小美确实在2008年1月3日申请领取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经过充分的调查核实工作,这段15年前的结婚登记终于真相大白。原来,陈烨在外务工时与刘思相识相恋,但碍于刘思家人反对,刘思便以拾得的余小美的身份证在酉阳县某乡镇办理了婚姻登记,因当时婚姻登记系统未实现联网,不知情的余小美本人又在江津区办理了结婚登记。

【我为群众办实事】酉阳:“冒名婚姻”遭遇“离婚难题”,检察建议解困局

为强化法律监督效能,并提升社会效果,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本案事实清楚,余小美的身份证被人捡到后冒名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认为。

2月9日,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酉阳县检察院向当地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及时撤销余小美被冒名顶替办理的结婚登记。

2月20日,酉阳县民政局作出了撤销余小美与陈烨结婚登记的决定。

“因之前身份证件信息管理问题,近年来,冒名、虚假婚姻登记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不仅要解决个案问题,更要凝聚合力加强诉源治理。”为此,酉阳县检察院与当地民政局联合开展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专项整治,明确协作办理、线索移送等制度,合力解决婚姻登记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切实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撤销当事人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的结婚登记3件。

“今后,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与行政部门的沟通力度,有力有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该院分管副检察长唐荣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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