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跟您聊聊“妨害公务”那些事儿

检察官跟您聊聊“妨害公务”那些事儿

近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洛南县公安局移送的一起妨害公务案,犯罪嫌疑人酒后对执行公务活动的辅警实施殴打,致其受伤,经法院公开审理后判决被告人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通过这一案例,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提醒广大群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配合执行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切莫以身试法,蔑视和挑战执法权威,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

国家法律不容无视,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权力的公务人员的权威性更不容践踏。配合执法,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在遇到执法机关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时,请配合他们的执法行为,如果对执法活动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切莫冲动,切勿铤而走险、暴力抗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跟您聊聊“妨害公务”那些事儿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通讯员:朱莉

编 辑:赵佳欣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3-12-04 17:41
下一篇 2023-12-04 17:59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