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个好理解:侵权诉讼,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是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

第二个不动产物权的返还财产请求权,最常见就是房子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之诉;

登记的动产物权权利人,比如汽车,如果是合法登记的汽车,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是不适用诉讼时效的。

那么反过来说不登记的动产物权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就适用诉讼时效。过了三年,就过了诉讼时效了,胜诉权法院就不予保障。

第三个也好理解。主要是这三个请求权都有很强的人身属性,是不能用诉讼时效来排除胜诉权的。否则,请求支付人利益就无法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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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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