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不敢来,我很害怕他们。”
“你不要怕,这个案子只是普通的民事纠纷,你前来应诉,我们组织双方调解,法院定会充分保障你的诉讼权利。在法律上有不懂的疑问,我们会为你详细解答。”
案件详情
蒋家4名兄妹分别为蒋大姐、蒋二姐、蒋某、蒋小弟。其中,蒋小弟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基层组织确定,蒋二姐为蒋小弟的法定监护人。2020年5月,蒋某因病去世后,蒋二姐为蒋某办理了后事。因蒋某生前无配偶、无子女,父母已亡故,蒋某去世前未立下遗嘱对其遗产进行处分,蒋某生前财产目前为蒋大姐所有。蒋二姐、蒋小弟遂依照法律规定,起诉蒋大姐至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要求对蒋某的遗产进行分割。
案件办理
在案件送达过程中,蒋大姐向干警表达了她的顾虑,蒋大姐认为自己法律知识欠缺,听说对方请了律师,便觉得心里没底。自己一辈子没进过法院,有一定的怕诉情绪,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蒋大姐来到法庭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向蒋大姐详细释明了我国法律关于继承的规定,就本案继承的顺序进行说明:因为蒋某父母亡故,无配偶及子女,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第二顺序继承人中,只有蒋大姐、蒋二姐、蒋小弟3人,即3人共同享有蒋某的遗产继承权。经法官释明及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就蒋某遗产的分割和处分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笔录签署后,双方领取了调解书和文书生效证明,蒋大姐放下顾虑,同承办法官、法庭干警道谢后满意地离开法庭。
法官说法
继承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方式。法定继承一般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规定遗产继承人的基础下,由法律直接规定其继承顺序、分配原则。不是所有有血缘关系的人都可以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有顺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本报记者 甘仕恩 通讯员 顾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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