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律师普法丨积极学习宣传《民法典》系列活动篇八

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摘自百度百科

为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在5月29日中央政治局举行的“切实实施民法典”集体学习时指出,“民法典专业性较强,实施中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近期,越城律师掀起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通过集体学习等形式深入理解民法典内容,同时发挥专业力量走进各个行业、各个平台为人民群众普及宣讲民法典的亮点、新规及其重大社会意义。

越城律师普法丨积极学习宣传《民法典》系列活动篇八

普法

越城律师普法丨积极学习宣传《民法典》系列活动篇八

大公所

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丁翔律师应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绍兴分公司邀请,为绍兴地区的保险业务精英们作《民法典与家庭财富管理》为主题的普法教育,共计150余人参加讲座。

讲座介绍了《民法典》的立法背景和立法目的,从婚姻家庭编中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部分条款出发,结合涉及保单分割的诉讼离婚案件实务判例,介绍了如何在婚姻生活中更好地保护个人和家庭的财产权益。

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开展第一期“《民法典》合同成立规则的“破”与“立”的讲座,主讲人范平淹律师。

在两个小时的讲座中,范平淹律师从合同成立的立法、理论和司法现状、要约、承诺、格式合同及不合意等方面深入细致剖析了《民法典》合同成立规则修订背后的法学原理及历史背景。此次讲座语言通俗易懂、案例丰富生动、解读深入浅出;既有条文精解,又有案例说明;既有理论深度,也有具体实践,为大家呈现了一堂精彩的合同成立讲座内容。

越城律师普法丨积极学习宣传《民法典》系列活动篇八越城律师普法丨积极学习宣传《民法典》系列活动篇八越城律师普法丨积极学习宣传《民法典》系列活动篇八

泽大(绍兴)所

浙江泽大(绍兴)律师事务所、市律协越城分会民商专业指导中心委员张虹律师受沥海街道邀请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沥海街道干部职工参加了宣讲学习。

讲座中,张虹律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立法背景、法规体系和热点解读切入,对物权编创设的居住权制度、房屋续期问题,人格权编对包括自然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在内的人格权保护以及婚姻家庭编确立的离婚冷静期等热点问题进行了逐一讲解并结合法律实务经验通过令人印象深刻的案例,将《民法典》同生活联系起来,为大家深入学习《民法典》起到良好的作用。

越城律师普法丨积极学习宣传《民法典》系列活动篇八

大容所

“大容蒲公英”法律服务团队的创建人、浙江大容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欣超律师,受杭州银行绍兴分行第二党支部和民建绍兴市财贸金融四支部之邀,走进杭银大学绍兴分校,为杭州银行绍兴分行的党员和民建绍兴市财贸金融四支部的会员们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杨欣超律师主要以婚姻家庭编中新增和修改的法律条文的内容的讲述,以案说法深入讲解了人们在婚姻家庭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并现场进行了法律咨询,解答与会人员对婚姻家庭中的一些法律问题的疑惑。

越城律师普法丨积极学习宣传《民法典》系列活动篇八

中绍所

浙江中绍律师事务所主任黄长江律师接受绍兴市委党史研究室的邀请,为绍兴市委党史研究室全体干部开展了主题为“创造和谐社会 维护公民权益”的《民法典》普法讲座。

黄长江律师先对《民法典》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概述,之后采用法律条文与实务案例相结合的方式,生动地为全体干部讲解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以及侵权责任编的热点问题,与大家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以及高空抛物、坠物责任等问题进行探讨交流,还对生活中时常碰到但易混淆的法律名词进行了讲解和辨析。

越城律师普法丨积极学习宣传《民法典》系列活动篇八

来源:越城普法

申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2023-04-21 12:34
下一篇 2023-04-21 13:04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