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国家间的竞争上下波动时,把国家权力纳入衡器中称量

当国家间的竞争上下波动时,把国家权力纳入衡器中称量

作者|古斯塔夫·冯·施穆勒(Gustav von Schmoller,1838 – 1917)德国经济学新历史学派的领军人物。熊彼特提出了“施穆勒纲领”的概念,认为施穆勒提出了一种融合制度、文化与经济的演化理论构想。施穆勒的理论为现代福利国家奠定了思想基础。施穆勒在重商主义研究领域开辟了与亚当·斯密不同的传统,影响深远。施穆勒的工作对经济史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出现具有贡献,他的美国博士盖伊创立了哈佛商学院。

果我们暂停一下,来探究17世纪和18世纪欧洲国家的内外经济政策——即迄今为止被定义为重商主义的制度——的本质特征,那么我们的目的自然就不是描述它的若干形式的细节了。重商主义法规的一般特点是众所周知的:阻碍制成品的进口,它们的生产和出口则得到了原材料出口禁令、制成品出口补贴和商业条约的支持。通过限制或禁止外来竞争,国内航运、渔业和沿海贸易得到鼓励。与殖民地的贸易和向它们供应欧洲商品,都保留给母国来做。殖民地产品的进口必须直接取自殖民地,而不能经由其他欧洲港口;到处都有人试图通过享有特权的贸易公司和国家多方面的援助,来建立直接的贸易关系。英国通过发放赏金,促进了谷物的出口,同时也促进了农业的繁荣;法国则为工业的利益,阻止谷物的出口;较晚些时候,荷兰设法建立了一个非常大的谷物仓库和一个非常自由的谷物贸易制度,从而既确保充分的国内供给,又鼓励贸易的发展。但是,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对这几项措施的叙述将超出本文的目的。它的一般特征是已知的,细节却还没有得到应有的科学的探究。

当国家间的竞争上下波动时,把国家权力纳入衡器中称量

《重商主义制度及其历史意义》 [德] 古斯塔夫·冯·施穆勒 著 [英] 威廉·阿什利 英译 严鹏 译注 东方出版中心 2023年5月

我们在这里的唯一目的是掌握这个制度的基本概念,这样自然就能找到其各种各样的表现,有的是提高关税,有的是降低,有的是阻止而有的却是鼓励谷物贸易。各地的想法都是这样的:当与其他国家的竞争上下波动时,便按照国家利益的要求,把国家权力纳入衡器中称量。

于是,在长期的舆论交锋后,随着全国的经济利益在某些广为接受的假设中找到了一个集结点,关于民族性和国家性经济政策、关于应对外部世界的保护、关于国家在对外的重大经济利益竞争中提供支持的那种思想,就要并且必然要产生了。在将旧的市镇和领地邦国制度转变为国家和民族的制度这一需要出现之前,关于民族农业、民族工业、民族航运和渔业、国家货币和银行系统、国家劳动分工、国家贸易的概念就一定已经形成了。但是,一旦这种需要出现,似乎理所当然的是,无论在对外关系中还是在国内,国家的全部权力就应该为这些集体利益服务;就像此前的市镇和领地邦国的政权为各自市镇和领地的利益服务一样。无论在特定的经济生活中还是在普遍的社会生活中,争取生存的斗争都必须始终由或小或大的团体以及共同体来实施。在未来的任何时候,情况也将如此。这些时代的实践和理论,与这种普遍趋势相符合,因此比亚当·斯密的理论更接近现实;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主要思想即是如此。

然而现在并不是我们论述这个普遍趋势的时候,我们所要做的是了解它表达自己的特殊形式及其原因,以及为什么它后来会在其他趋势出现之前迅速消失。

早期的大国没有展示出重商主义制度形式的任何商业政策,这并不是因为纯粹个人主义经济生活的乌托邦(Utopia)更实际,而是因为它们不是统一的经济实体;当它们统一时,此前早已存在的经济团体以及市镇政策的继承权才被转交给它们。在克伦威尔和柯尔贝尔时期,并不是因为货币、货币经济或工业或贸易突然联合起来扮演了一个新角色,人们才去引导从事进出口贸易和殖民地贸易,并使它们受政府的控制。相反,是因为那时候,从较早和较小的共同体中已经产生了许多大的民族共同体,其力量和意义都基于其心理上与社会上的协同;并且它们开始模仿的,并非早先查理五世在西班牙所施行的政策,而是早期所有的市镇和领地邦国,从推罗和西顿到雅典和迦太基所施行的政策,它们还在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广泛基础之上,实施比萨、热那亚、佛罗伦萨和威尼斯以及汉萨同盟的各市镇在其鼎盛时代所施行的政策。贸易平衡的全部理念和主张,如当时所兴起的那样,只不过是一种关于经济进程,并将经济进程分属于不同国家的观念所产生的附属结果。就像在当时来说,人们的关注点一直被置于特定市镇和领地邦国的进出口上一样,现在,人们试图把握整个国家的贸易,以这样的方式总结,以便更好地理解,并得出一些实际的结论。这样的联合显然暗示着,像英格兰这样的国家,由于其孤立的位置和狭小的国土面积,国民经济很早就作为一个整体,把它的出口和进口、货币供给和贵金属的来源等展现于观察者的眼中了。

所有的经济和政治生活都依赖于心理上的群体运动、群体情感和群体观念,并围绕着一个中心点。那个时代可以开始本着自由贸易的精神来思考和行动了,它把国家发展到最好的状态视为理所当然,而把国家为之付出的辛劳工作,和国家进行斗争所产生的代价,皆抛诸脑后;一个有着世界主义情绪、有着跨国交通的伟大制度与伟大生意、有着人性化的国际法,以及有着到处扩散的个人主义文学的时代,早已开始融于一个世界经济(a world economy,德文为eine Weltwirtschaft)的思想和趋势中了。17世纪,人们刚从地方情绪上升到民族情绪,国际法也尚不存在。天主教国家之间的旧纽带已经被打破,当时所有的思想运动都集中于新的民族生活上;那种生活的脉搏跳动得越有力、越响亮,它就越能感到它的独特性,它就越是不可避免地要以一种严酷的利己主义来对抗外面的世界。每个新的政治团体的形式,都要有一种强烈的和排他的共同情感,作为它们的力量根基。对它来说,争取自给自足和独立的斗争是很自然的,就像一种毫不犹豫地进行激烈竞争的精神,目的是要赶上、超越和粉碎它认为是敌人的对手。当时的商业政策完全以自给自足(autarchy)的规律为指导。而实现自给自足后的努力,自然地在国家的青春期,以一种特别猛烈的和一边倒的形式表现出来。

那种认为所有国家的经济利益是自然和谐的学说,实属大谬不然,正如当时认为一个国家的利益总是对另一个国家不利的观点一样。后一种见解,不仅植根于此前市镇和领地邦国之间激烈的斗争,当东印度(香料)群岛、美洲银矿的占有权经过战争和流血冲突而落入少数几个国家之手时,这种见解就更加强化了。似乎不可避免的是,一个国家在另一个国家插足后就不得不撤出。事实上,所有的社会实体,因此也包括其中的经济体——首先是市镇和地区,然后是民族和国家——都以一种双重的关系相互联系。一种是相互补充的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一种是依赖、剥削和争夺霸权的关系。后者是根深蒂固的,只有经过几百年和几千年的过程,这种对立才慢慢缓和。即使在今天,经济强国也寻求在所有国际关系中利用它们的经济优势,保持弱国对它们的依赖;即使在今天,任何半开化的民族或部落都处于危险中,英国人或法国人在这些民族或部落中确立了自己的地位,起初是令其堕入抵偿债务的奴隶身份和不利的贸易平衡中,随后则是政治兼并和经济剥削——虽然这在事实上,可能会变成对半开化的民族或部落的一种经济训导(economic education)。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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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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