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业主身份的问题?

什么是业主?

业主指物业的所有权人,引申为产业的所有者。那么业主的身份如何确定?

如何认定业主身份的问题?

[关联法律条款]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 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依法登记取得或者依据民法典第二二百二十九条至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取得建 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所称的业主。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2】《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百一十条第(二)项规定:“业主, 是指房地产权证载明或者其他法定文件确定的物业所有权人。”

[小编认为] :

【1】业主的身份是依据相关产权证上的文件来证明,即“业主”指定的是房产证上面或者说其他有相关文件确定的物业所有权人名字

【2】通俗来说,关于“房地产权证载明的物业所有权人”比较好理解,但“其他法定文件载明的物业所有权人”往往就会引发分歧。所谓的所有权人就是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等确认为物业产权人的。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如果房产证上只有夫妻双方一人的名字,另外一方可以享受业主的权利吗?

[小编认为] :

【1】根据《民法典》以及《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确定的物业所有权人的规定,夫妻双方其中一人未在产权证明文件上登记就不能载明为业主。

【2】结婚证是婚姻关系的证明,不是夫妻财产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无法证明产权证明文件上没有载明的一方一定是共有产权人,所以不能享有业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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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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