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职业道德

非强制性的道德的要求是对律师职业的一些原则性的、总体上的规定,一般比较抽象,缺乏明晰的外在标准衡量,不适宜采取外在惩戒的方式来保障实施。其实现主要取决于律师个人之认识与努力。违反它,律师个人应感到内疚,同时也会遭受舆论的批评,从而使律师个人的信誉降低。这种道德包含一般职业道德的内容,又具有自己的特点。首先,律师应遵守一般的职业道德: (1)勤勉尽责地为当事人服务,而不能敷衍当事人; (2)律师要勤于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在业务水平上达到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不能不懂装懂,夸大和高估自己的实力,从而严重影响当事人利益的实现; (3)律师要有依法独立执行职务,勇于承担风险的精神,不能瞻前顾后,处处以自己的执业风险考虑为先,不顾当事人利益受损的潜在威胁;等等。其次,律师还要遵守自己职业的特殊的职业道德。这主要包括以下的内容:积极探求案件真实情况,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严守执业秘密;与同行公平竞争、互相尊重;注重自身修养,珍惜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以及关于律师的保密、律师业务的广告以及律师收费等方面的要求等等。 前天开庭遇到的两个律师,简直是为了代理律师费,在法庭上信口开河,好像法律条文是为他家制定的一样,随意篡改。原告与被告律师一唱一和,颠倒黑白,别说遵守律师行业职业道德了,简直是作为一个有社会良知的人都不配。咱也不明白,为啥在开庭时没有承诺,凡是虚假陈述,虚构捏造的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从程序上更完善一下,让那些不良的所谓律师别再亵渎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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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11-1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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