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代理申请专利,这四种“坑”要当心!

四种专利代理违法行为

●“黑代理”: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擅自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挂证”:专利代理师同时在两个以上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非正常专利申请: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不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虚构创新业绩、服务绩效,单独或者勾联提交各类专利申请、代理专利申请、转让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等行为。

●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专利代理业务。

找代理申请专利,这四种“坑”要当心!

想申请专利,但不熟悉流程,找的“代理”却拿了钱不办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近日,同安一家企业就碰上了这样的糟心事。

  今年4月,位于同安工业集中区的一家加工企业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两件实用新型专利。由于不熟悉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以及专利申请的流程,该企业负责人经朋友介绍,找到外地一家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每件专利代理费2000元。

  然而,“代理费”交了几个月,申请专利的事却一直没有下文。该企业负责人多次联系其所找的代理机构经办人,对方时而说“在外出差不方便”,时而说“专利申请没那么快”。该负责人这才起了疑心,拨打市场监管部门值班电话进行咨询。

  经查,这家代理机构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涉嫌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是典型的“黑代理”。因该代理机构在外地,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已将相关线索移送属地监管部门做进一步查处。

  据悉,近期,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专利代理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专利申请人,“黑代理”大多只图收取代理费,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审查意见,往往无法提供及时、有效、专业的答复和处理。此外,有的“黑代理”为了招揽业务,轻易承诺通过率,不惜低价竞争,严重扰乱了代理市场秩序。企业在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申请专利时,一定要查验对方是否取得营业执照和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以免影响自己的专利申请。

(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重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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