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业主留言,
大概意思就是今天的标题内容,
很多业主居然没有理解业委会的作用,
这里我认为有必要单独写一篇内容,
以正视听,业委会不是管理业主的组织机构,
更不是社区居委会,社区,或是街道的角色,
业委会不是管理机构,它是民间组织,
在法律关系上类似民间协会组织,
是民政局登记的民间合法组织,
业委会各地登记机关应该是住建系统的某个科室,
登记之后就是合法组织,可以行使业委会的权力。
这个行使权利很明确,是行使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大会决策事务,
业委会不经业主大会授权,不可以随意决定小区事务的,
这些常识性的内容很多小区成立业委会没有具体内容,
这就造成了业委会成为业主监督的法外之地,
所以我们看到有些小区的业委会开始贪污腐化,
原因就是对业委会的法律关系不够清晰,
或是对业委会这块的小区公约不够细化,缺少相关制约条款,
业主才是小区的主人,业主大会投票类似人大会议,
通过人大会议决策才能形成法律,法规,
同理,通过业主大会决策才能形成小区公约的形成,
成为小区内部的宪法,只要合法,
都可以按照小区业主意愿形成书面文件,
这个原则是基于民间法无禁止,即可为,
而对于公权力部门,法无授权,即不可为,
这层关系大家一定要搞清楚。
同时业委会不是街道审批形成,
而是指导流程合法形成的,
这里的关系一定要搞清楚。
如果你们的小区业委会在管理业主,
不通过业主大会就决定一些花钱的事务,
这个一定是有问题的,涉嫌违法,
基本上是属于业委会知道而你们不知道,
他知道他在干什么,而你们以为他这么做是对的,
这样的业委会要尽快修正,修改小区公约,
对于违法贪污或是有嫌疑的,可以要求公开,
对有些问题比较大的,直接可以起诉,
永远记着一点,你不关心你的权益,
别人就会肆无忌惮的替你行使你的权益,
不要最后发现别人损公肥私,又开始当键盘侠,
发现问题不对,马上制止,每个业主都有这个权利,
因为小区是全体业主公有共享的经济组织,
更是所有业主的私人财产,对于任何损害你私人财产的人,
你都不敢作为,我只能说你是个好人。
小区整体未来需要花钱的地方很多,
把钱,监督权,决策权牢牢掌握在全体业主手中,
才能保证未来小区的利益最大化,
凡是和这个背道而驰的任何行为,
都是有潜在恶意的行为,
数字化的设计之初就是完全考虑到这些问题,
因为没有谁可以把全体业主搞定,
虽然我们还有很多不完美,
但是在局部问题上,尤其是在物业问题上,
业主拥有最大的选择权,主动权,监督权,
好好行使自己的权利,
就可以解决掉90%以上的问题。
业委会是个重要节点,
业委会不是替代业主决策的,
业委会是执行业主大会决议的执行组织,
业委会也需要被监督
如果你的业委会不愿意,那么一定有问题,
各位有什么问题可以留言,
我会就我知道的情况给大家一个解决问题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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