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院:依法审理滥用诉权的“碰瓷式维权”案件

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实习生 满奕廷

3月17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四川法院不正当竞争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白皮书(2019-2021)》。白皮书显示,四川省法院受理的不正当竞争案件总体呈现较快上升趋势,说明不正当竞争行为依然高发和多发。在发布会的答记者问环节,省法院二级高级法官张天智表示,未来,四川全省法院将依法审理滥用诉权的“碰瓷式维权”案件,禁止干预他人正当经营活动的行为。

四川高院:依法审理滥用诉权的“碰瓷式维权”案件

发布会现场

张天智说,下一步,全省法院将从四个方面持续发力,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四川高院:依法审理滥用诉权的“碰瓷式维权”案件

省法院二级高级法官张天智

其中,四川法院将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四川全省法院将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妥善审理不正当竞争案件,严厉打击市场仿冒、侵害商业秘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制度的适用力度,促进恢复原告被损害的商誉和商品声誉;强化损害赔偿尤其是惩罚性赔偿等制度的适用力度,切实提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成本和代价;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持续释放严厉打击、有力规制的强烈信号,让市场主体不敢、不能、不想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另外,将依法审理滥用诉权的“碰瓷式维权”案件,禁止干预他人正当经营活动的行为。司法除了具有制止、惩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职能外,还应准确界定各类市场行为的法律属性,合理划清权利边界,鼓励正当竞争,促进充分竞争,释放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实践中,个别市场主体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以维权之名“碰瓷”其他市场主体,妨碍和干预他人正常经营活动,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应予规制。

张天智说,四川法院对此的态度是一贯的、鲜明的,对明知他人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不仅不予保护,对于构成法律规定的滥用权利的,还将依法支持被告反诉要求原告赔偿其应诉合理开支的诉讼请求,让“碰瓷式维权”的当事人无利可图,“偷鸡不成蚀把米”。

此外,四川全省法院还将努力构建诉源治理大格局,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效;持续深化司法改革机制,进一步升级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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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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