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抛弃、争夺、新生,一个离婚律师眼中的婚姻真相

作者:黄小邪 来源:深圳微时光

出轨、抛弃、争夺、新生,一个离婚律师眼中的婚姻真相

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刘亚娟

作为离婚律师,刘亚娟从业12年,见识过形形色色的人生和婚姻。

刚涉足离婚诉讼领域时,她心存顾虑,担心因工作丧失对婚姻的信心。

代理过涉及上亿资产分割的富豪离婚案,为非婚生子女争取过抚养费……最复杂琐碎的诉讼,双方要消耗一到两年,甚至更久。12年里,她经手了400多件离婚诉讼案。

见过婚姻硝烟中,太多的背叛、剑拔弩张和锱铢必争,她拥有了更为强大的安全感,“我把婚姻看成一个向死而生的过程,不会再害怕、恐惧什么”。

以下为刘亚娟口述:

出轨、抛弃、争夺、新生,一个离婚律师眼中的婚姻真相

破裂的婚姻里,总能看到出轨

一段婚姻,希望律师介入来解决的时候,基本上已经走到了剑拔弩张的阶段。

面对面坐着听他们倾诉,我能明显感觉到他们情绪里的愤怒、冷漠、悲伤、无奈,哀莫大于心死,还有对另一半的失望。 他们会纠结于各种因素:孩子、财产分割,尤其全职妈妈会焦虑未来怎么走。但大部分走到这里,决心已经定了——这个婚,我必须要离了。

出轨,是我们接触的离婚案例中,最常见的一个因素。今年我们办理的案例中,绝大部分都存在出轨的情况。

出轨,可能不是导致婚姻破裂的关键问题,但这个因素,存在于大多数离婚案子中。

我们接到的案子中,多数还是男性出轨。我之前看过一个心理学家的研究,说的是男女在条件相当的情况下,出轨的比例不相上下。

但现实里,我们遇到还是男性出轨占了大多数。当然,也有女方出轨的情况,多数时候丈夫会非常痛苦,跟我说着说着就流泪了。

有一些人,上一段婚姻就是因为出轨离异,跟出轨的对象再婚后,再次出轨导致婚姻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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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律师来说,我们接触的人各种各样,一般不会随便用道德的眼光去评判一个人。对出轨的人也是这样。

很多婚姻破裂的夫妻,双方都很优秀,事业也很成功,当年也是相爱结婚。经历多年婚姻,俩人或者是沟通问题,或者是各忙各的,感情淡了下来。

一旦婚姻里感情出现了缝隙,人是有感情需求的,外界的机会或诱惑来了,就容易踏出出轨那一步。所以,很多时候倒不是说,出轨这个人的本质有多坏。有时,站在他的立场上,也能多少理解一些,出轨,其实也是多种因素促成的结果。

很多时候,出轨只是婚姻破裂的一个导火索,深究的话,我认为大部分还是两人的相处模式本身出现了问题。可一旦出轨,对婚姻就是一个雪上加霜的过程,两个人就被彻底地推到了破裂边缘。因为不管婚姻走到了哪一步,本身质量如何,出轨这个事情,都会让配偶异常愤怒。

家暴,在我们处理的案件中也有一定比例,主要还是女性受害者比较多。

深圳总是被人家说,是没有女人的城市。我接待很多女性,她们真的是强,不是性格强势的强,而是学历、经济能力都不比男人差。这种情况下,作为独立女性,她不会去委曲求全地维系这段婚姻的。

家暴和出轨,算得上是感情的两大杀手。也有很多决定离婚的夫妻,不存在这两种情况。

很多夫妻结婚多年,有的是双方对婚姻的期待值差距太大,有的是在孩子教育、日常观念上有诸多分歧。时间长了,就没有办法忍受,早年的感情都被消磨掉了。当一方下定决心,委托律师来办理离婚的时候,往往是消耗了很久,觉得自己必须要从这段婚姻里解脱出来了。

我曾经接过一位男士委托的案子,他很重视家庭,也一直都想和妻子好好过日子。只因为他把对妻子的很多期待,写进了日记。妻子翻看后火冒三丈,认为丈夫在挑剔自己,有可能是想找新的女人,两个人由此发展到了离婚诉讼。作为旁观者,我觉得挺遗憾的,他们没有原则性的问题,只是对婚姻的期待不一样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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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财产 能让双方争得头破血流

能让离婚双方争得头破血流的,一个是孩子的抚养权,一个是财产。

2岁到8岁之间的孩子抚养权问题,争得最为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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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规定中,不满2周岁儿童的抚养权,遵循的是随母原则。8周岁以上的孩子,法庭会征询孩子本人的意愿。这两个年龄区间,在离婚案中不会有太大的争议。

往往争议最大的,就是两岁到八岁之间。很多情况下,都是双方拼命想要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我曾经办过一个案例,双方对抚养权都异常坚持。法官也很难办,最后在诉讼过程中,法庭请心理咨询师介入。法庭将一家三口安排在某个场所内,父母双方陪着孩子做一些游戏,由心理专家观察孩子的状态,看到底跟哪一方相处更合适。

给我的印象比较深的,就是富人家庭里的女性,相对来说,好像更能平静地解决离婚案中的问题,她们的诉求非常清晰,“既然我对婚姻没有任何期待,那就解决好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抚养费和财产分割的问题。” 一般不会有太多抱怨,或者陷在离婚阴影里走不出去。

这些女性对婚姻本质的认知,好像更清醒透彻。我想可能也跟她各方面条件都比较强也有关系。

我们处理的离婚财产分割案,几个亿资产的的也有,比较常见的还是几千万的。因为到了几个亿的层面,离婚要处理的事情太复杂了,涉及到公司的很多经营问题,可能会越搅越复杂,大家可能还是不会轻易选择离婚,而是选择分居,各过各的,互不干涉。

富人家庭的确在财产分割方面更复杂,因为他们资产种类众多,股权、股票代持、理财产品、房产等等。当然,争议也会更大。

这些家庭一般以经商居多,很多都是夫妻两人早期创业,公司股东主要是妻子和丈夫。财产分割的时候,就要涉及到公司股权。

如果确实婚姻无法继续了,通常很多情况下,妻子最后会放弃股权和经营权,由男方以现金形式补偿。因为公司一般是长期由男方经营。而且一旦涉及到股权分割,会是一个繁琐、漫长的过程,诉讼周期一、两年都很正常,对双方来说消耗太大。

我们接的案子中,也会遇到一些世俗眼光下“女强男弱”的夫妻。这个时候,女性心里是非常不平衡的,她们会认为,家里所有东西都是我打拼来的,我付出了那么多,现在他要分一半走,她们难以接受,觉得委屈。毕竟大家都觉得男人是要撑起一个家庭的经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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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家庭的财产争议,可能还是集中在房子上,毕竟深圳的房价摆在这里。

买房子时双方父母有出钱,或者婚后为了换房,一方卖掉了婚前的房子,这些情况在离婚案的财产分割中,非常容易产生争议。

其实,如果大部分购房款来自于双方或者一方婚内的收入,则无论房产登记在夫妻任何一方名下,通常都按照共同财产来分割。不过法庭也会酌情考虑某一方对房产的贡献,或者按照照顾女方原则,对一方进行倾斜性考虑。

对于父母有部分出资的情形,如果双方对父母出资的款项有争议,比如一方认为是赠予,一方认为是借贷,通常法官不会在离婚诉讼案中处理。而是告知可另寻法律途径解决(出资方父母另案起诉)。

有一个情况要提醒一下,如果你卖掉婚前的房子,婚后购置房产的话,房产登记在你的名下,法律上有规定,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婚前财产的转化,法庭会通过计算,把这一部分作为婚前财产析出来。但是,如果登记在配偶一个人名下,或者双方名下法庭通常会认为,这个房子你愿意跟配偶共享,但也会酌情考虑出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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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动的全职太太

在深圳能做全职太太,一般家庭收入都不错,大多数老公都是做生意的。

我最近办理的案子当中,也有全职太太主动提起的离婚诉讼,但这种情况还是蛮少见的。

更多的情况还是,男方主动提出了离婚。全职太太,基本上还都是等着对方起诉的状态。甚至很多太太在应诉时,对自己先生的收入情况、公司经营状况,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我们接触到的这些全职太太,不管是年轻一些的,还是年长一些的。说实话,富足可能是表象。在外人眼里,她们不愁吃不愁穿,房子、车子家里都有,但要说富足,我真不觉得。

像有些当事人,是富豪家庭里的儿媳妇。家里每个月给她几万块钱,要求就是她要安心在家带孩子。实际上,她们对财产的支配权,根本没有多少。

我一直觉得,女性要去工作,有自己的事业,安全感才会强一些。哪怕你是个全职太太,没有参与老公的事业经营,至少也还是有权利和义务去了解他的经营状况。说句不好听的,如果先生出了意外,你连他的财产有多少,股权有没有被代持都一无所知,那继承都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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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妈妈能不能获得抚养权这一块,现在很多电视剧里的剧情,是存在误导的。

法庭裁定抚养权,主要还是从孩子的角度,判断跟着谁更有利于成长。比如5周岁的孩子,夫妻分居两三年,孩子一直跟着妈妈。这种情况下,即便男方经济实力再强,通常也不会把孩子判给爸爸。

而且即便全职太太当下没工作,不代表她没有工作的能力。另外,法庭还要判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法庭会优先从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所以这种情况下,不存在说因为全职妈妈没有工作,孩子就会判给对方。

从我接过的案子来看,离婚对很多全职太太,可能就是人生的一个蜕变。

从前太太的生活,对她们来说,更像是温水煮青蛙,没有那么如意,但好像也还可以。真的当老公提出了离婚,或者出现了第三者等没法接受的情况。那离婚以后,她就得考虑自己的未来。

有的女性从前夫那里分到一笔钱,自己开始尝试着做生意,慢慢地有了自己的事业和圈子。

曾经有一个当事人,因为生孩子后得了产后抑郁,一度想要自杀,她跟老公的关系也非常差,后来两人都忍受不了这种生活离婚了。现在,她的整个状态完全不一样了,最喜欢的两件事是运动和读书,日子过得健康充实。

有些时候,离婚不一定是件坏事,像很多全职太太,离婚后找到了人生更多的可能,整个人的状态都不一样了,这是个自我成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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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个向死而生的过程

我大学读的是警官学校,做律师以前,我在内地做了5年警察。后来因为先生研究生毕业应聘到了深圳的公司,我就辞职跟着过来,考了律师执业资格证。

刚入行的时候我20多岁,当时是很迷茫的。前一两年,我什么案件都接,像婚姻、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劳动争议、刑事案件都做过。

一年多后,我觉得应该走专业化,在某个领域做得更精深一点,我发现我对婚姻案件是最有兴趣的,这可能跟个人特质也有关系,我是感情比较细腻的人,观察力和同理心都比较强,个人亲和力也不错。大部分时候,我也很享受这个工作过程。

其实如果从成本和收益角度来讲,对律师来说离婚案件不是最优选择。而且这类案件比较琐碎,很多男性律师觉得要处理太多鸡毛蒜皮的事情,不太愿意走这个方向。但我不会,帮助他们从一段糟糕的关系里解脱出来,我觉得是有价值的。

我先生后来同我讲,当初选择这个领域的时候,他心里其实是有顾虑的。他担心的,跟很多人问过我的一个问题差不多,就是“你天天经手离婚案件,会对婚姻丧失信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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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觉得我更有安全感了。做律师之前,说实话,我对婚姻的安全感是很弱的,甚至会害怕,或者说恐惧,我的婚姻出了问题,我该怎么办?那时候,我觉得牵手一生的婚姻,才算是好的结果。

经历的事情多了,我更能理解人性。如果婚姻真的没法挽回,我可能也能淡定地接受这个结果,我不会再恐惧了。和先生相处,看的也会比较开,只要不关乎原则,我是懒得为生活里的一些琐事计较的。

很多当事人找到我的时候,会说“我想不明白,当初我们那么好,怎么他就会爱上别人”,听到这个问题,我一点都不吃惊。人的本性就是这样,不断会有新的需要和追求。

两个人,即便不能始终在一条线上,但至少都要有成长。当一个人不断地向上生长,另一个人还在原地踏步的时候,这就很容易出现问题了。像我们接触到的一些全职太太,很缺乏安全感,特别不信任自己的先生,总是怀疑他拈花惹草,常常翻看对方的手机,久而久之,男方就提出了离婚。

我用一个不太恰当的词来形容婚姻,就是向死而生。谁也没办法保证自己的婚姻是一辈子的,在这个前提下,认真去经营好婚姻关系,很多事情,也许就豁然开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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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算是离婚率比较高的城市,当然也有一些是为了买房而假离婚。其实就我们接触到的情况来说,很多假离婚,就这么变成了真离婚。

最近也有人咨询我,说自己和老公假离婚后,让闺蜜和老公假结婚,有没有什么风险。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这样操作才能获得新的购房名额。

这种问题,我能怎么回答呢?我只能说,不要轻易去考验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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