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近期推出84套公租房
于10月22日开始申请
关于项目的房源信息、申请入口等,
请往下阅读啦
顺义双裕南小街1号院等5个公租房剩余房源申请指南
1房源信息
配租项目:双裕南小街1号院、顺兴街17号院、鑫牛南路2号院、钱粮北路3号院、望泉西里
剩余房源数量:共84套房源,其中小套型41套,中套型43套,无大套型。
剩余房源信息表:
2配租对象
2018年10月21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顺义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三审两公示”指的是什么?
“三审”指的是三级审核:街道初审、区(县)复审、市备案。
“两公示”指的是两级公示:街道公示、区(县)公示。
“三审两公示”流程
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户口所在地公示)
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
3登记入口
登记时间:2018年10月22日上午10:00-10月24日下午5:00
操作指南:本次配租登记工作由申请家庭通过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http://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地镇、街道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4配租原则
一个家庭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
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不允许升、降档登记,申请家庭应按照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进行意向登记。
配租排序原则:
按照备案年份、配租资格情况、意向登记时间进行排序,具体排序原则如下:
(一)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二)备案年份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三)备案年份、配租资格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登记标准:
重点说明:由于本次快速配租的房源无大套型,配租套型为中或大套型的家庭如自愿参加本次登记,只能选择中套型进行登记。
5联系电话
未尽事宜,请致电原申请地镇、街道住房保障事务中心、顺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北京市燕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燕顺顺兴街项目部
69406937
燕顺钱粮/鑫牛项目部
60429171
燕顺望泉项目部
69409764
燕顺双裕项目部
60401520
胜利街道办事处
69426049
高丽营镇
69457993
石园街道办事处
89444604
李桥镇
89426198
光明街道办事处
69442587
李遂镇
89481685
旺泉街道办事处
61409521
南彩镇
89477015
双丰街道办事处
69403690
赵全营镇
60431545
空港街道办事处
61468750
大孙各庄镇
61431221
仁和镇
69461136
张镇
61489171
后沙峪镇
80496857
龙湾屯镇
60465606
天竺镇
80462077
木林镇
60457271
杨镇
61451507
北小营镇
60481642
牛栏山镇
69414040
北务镇
61424566
南法信镇
69472443
北石槽镇
60422056
马坡镇
69403548
区住保中心
69439145
7常见问题:公租房备案编号是什么?
个人或家庭向政府申请公租房,申请通过房管部门审核后由系统产生的一个备案号码,此号码在后续参与房源申请登记、配租时都会用到,所以非常重要!
公租房备案编号如何获取?
1、“三房”轮候家庭:去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登记,申请公租房。
2、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3、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家庭: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注:通过备案审核后才会有自己的公租房备案号,有备案号的才有资格进行房源申请。
看下面的流程你可能会更加了解公租房备案编号:
申请公租房→→通过申请的,系统会产生一个备案编号→→在线查询公租房备案编号→→凭备案编号参与房源申请登记、配租。
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
1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一式两份)
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4
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暂住证明
5
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6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包括申请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迁入本地原地址及他处住房等
7
夫妇双方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需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证明
8
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有关凭证,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
9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或《参保职工四险缴费情况表》等
10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或受托银行经办网点为缴存人打印并加盖“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住房公积金对帐簿”
11
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包括完税证、缴款书、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2
申请人与本市工作单位签订的含申请时点的劳动(聘用)合同、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证明
13
本市工作单位提供的加盖公章的就业单位资料复印件
14
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15
申请家庭成员有重残人员的,需提供本市区(县)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16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本市区(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证明
17
劳模家庭需提供市总工会出具的省部级劳动模范证明
18
成年孤儿提供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孤儿安置证明
19
申请廉租补贴资格的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低收入证明,无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的,由低收入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收入证明
▌来源:北京本地宝pc端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