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重庆一个abc单的案子,在圈里传得沸沸扬扬。
今天就聊聊几种常见的骗局,帮助大家买房之余,也学习一个。
骗局1
abc单
角色:卖方A,中介B,买方C,市场价550万的房子一套。
步骤1: B和A讲自己要以价格500万买房,支付定金25万、签购房合同。
步骤2: B向C推销这套房子,C决定以550万买下,并做全权委托买卖协议公证,委托B操作全流程。
步骤3: B和A讲,自己没有购房资质,需要过户给亲戚C。一般情况下A只要保证自己收到钱就行,并不care过户给谁。
步骤4: B找一个人假装是A,和C签订假的购房协议。协议上价格是550万。
步骤5: B拿着C支付的钱,向A支付剩余款项475万,同时安排A过户给C。
扣除所有税费,B这一单净赚40+万!
以上是基本步骤,实操中有各类变种。但是归根结底有两点很关键:
A和C不能见面,或者即使在交易中心见到了也不能聊天。C支付的钱是550万,其中至少50万B要安排C支付现金。不能让A知道C支付了550万。在各地都有限价政策、大家纷纷做低网签价的当前,这点不难做到。B在下定后要尽快找到冤大头C。实操中,B会趁A不注意在定金协议上做点手脚,比如把逾期违约金每天万分之三改成每月万分之三,把毁约违约金写的很高,等等。给自己留足时间找买家,这期间A还没办法毁约。点评:
本质上是B用少量定金锁定一套房子,然后找到下家高价卖出,赚差价。类似期权。
在房产交易成本不高、不限购的年代,B可以买下再卖给C。这样就没有法律风险了。
但是在当前政策下,一套房子不可能做到短时间内交易2次,所以B必须要安排假签合同,这就涉及违法了。
另外,这其实非常考验B看房的眼光和微操能力:如果迟迟找不到接盘C,或者过程中让C和A察觉到了互相的存在,那就翻车了。
在行情普涨的时候,这个套路用的比较多。
骗局2
张三,找了个女朋友,两人相处甚欢。
张三提出,用女友名字买套房作为未来婚房,自己付全款500万。转账时备注是婚房款。
房子顺利买下,产证上只有女友的名字。
张三再次提出,看中另一套房要涨,想入手但是手头钱不够,需要把前面买这套抵押出来。
女友欣然同意。
于是把前面这套房子抵押,贷出300万。因为银行贷款资金不能用于投资买房,所以要把这300万取现,才能买第二套房。这次产证上是张三。
半年后两人分手。张三索要女友名下的第一套房产。
关键是,抵押贷款是以女友名义贷的,而买第二套房的300万没有流水、查不到资金来源。就算女友敢诉诸公堂,这第二套房是用贷款资金买的,本身就是违规行为。
点评: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属于附条件的赠与。目的在于结婚,若结婚目的未实现,赠与的条件未成就,受赠人取得赠与财产就失去了合法依据。
这时候只要张三出示转账截图,就可以主张拿回这套房子。所以房子在你名下并不一定就属于你。
细心的同学已经发现了,这不是骗房子,而是骗感情。
骗局3
买家和卖家交易,痛快下定、签合同、付首付、申请按揭贷款,然后一起去过户,过完户买家拿到新产证。
注意,到此为止,一切都没有问题。一气呵成!
骚操作来了:买家悄咪咪去银行申请撤销按揭贷款。这时银行还没有放款。
然后买家拿着新产证,换家银行以最快速度办个抵押贷,拿着钱逃之夭夭。
等卖家发现问题了,再去找买家,才发现合同上签字的就是个临时找的房票。
房票家徒四壁,两手一摊。
点评:
这种骗局很难防范。好在很多城市的银行现在要求撤销按揭贷款必须卖家同意,算是勉强补上了这个漏洞。
但是不同城市、不同银行流程都会有区别,而且有时候银行也会出内鬼。所以只能说自己多加小心了。
4
这一段只有一句话,但是是大杀器!
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诉讼,原则上由被告所在法院管辖。
所以当你告别人的时候,他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申请把案子转到他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审理。
话就说到这里为止。听不懂的私信我给你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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