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和“质押”?一字之差却有天壤之别

生活中,不少人借钱出去时,通常会要求借款人拿汽车等动产来进行抵押或质押担保,借此图个心安。但是关于“抵押”和“质押”这两个词汇的区别和相同之处,很多人却是一头雾水,知之甚少。

下面,就由专业债务催收公司——亚太银邦小编来给大家说一说关于抵押和质押的共性和不同之处,希望能帮到一直没弄明白这两个词的朋友们。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二者的区别:

一、抵押物是否转移占有

抵押无需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则必须转移占有抵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这是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

打个比方:甲和乙同时向你借钱,且均提出以汽车做为担保,甲把车抵押给你,而乙把车质押给你。在这种情况下,选择抵押的甲无需把车交给你,而选择质押的乙则必须把车交给你保管。

二、抵押物是否需要登记

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生效,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抵押协议不登记虽然生效,但有两个天然的缺陷:

①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比如甲向你借钱,并把车辆抵押给了你,但没有办理登记手续。随后,甲又将车辆卖给了事先并不知情的乙。在这种情况下,一旦甲赖账不还,你只能找甲还钱,而不能找乙;

②根据登记优先原则,比如甲将车辆抵押给你,未办理登记手续。随后,又将车辆抵押给了乙且办理了登记手续。在这种情况下,一旦甲赖账不还,登记手续在后的乙反而享有优先受偿权。

相反,质押则不存在上述风险,质押合同一经生效,一般债权人收到质押物以后,不存在被债务人转移给第三人的情形。

因此,亚太银邦提醒各位债主,借钱出去时,若借贷双方达成抵押协议,那么为了更好的保障你的权利,最好去办理抵押登记,这样借款人就不能转移抵押物的所有权了。

债务催收、专业尽调、法律咨询,找亚太银邦!专业团队、律师加盟、合法催收,不追回欠款,不收取任何费用!

业务咨询专线:4008-220-121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4-05-05 15:28
下一篇 2024-05-05 15:5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