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小雨娘读书第 12 本书。
书名:《离婚律师都知道》
作者:刘胜飞、李湘
出版: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22.12第一版)
这本书看得我气愤不已。
这个世界不公平,我认了。因为可能和个人因素有关。
但这本书告诉我:《婚姻法》就是这样规定的,并有实际案例。
怒了。
明晃晃的法律条文,也可以把不公写在纸面上。
所以,姐妹们,要自己争气!
1
内容简介
这本书是一对夫妇写的,起源于作者刘胜飞和李湘结婚后,孩子刚满周岁,李湘前男友来索要返还联通房子首付、购车款在内超过200万元的彩礼。
李胜飞作为15年法律工作经验的人士,通过这个事件,被“逼”成婚姻律师。在长达15年的从业经验中,他处理婚姻案件超过1000起。于是他决心将亲历案件记录下来,普及法律知识。
书中涉及彩礼归属、出轨取证、财产分割、抚养权争夺、遗产继承等事件。内容描述详细,像故事一样让你翻开一段段真实经历。
我比较喜欢里面内附的《婚姻中的34个法律常识》,小小的册子凝炼了这本书中案例的法律知识点。
如果没时间的话,只看这个小册子也可以;感兴趣的案例,可以回头详细看这本书。
懂得一点常识,免得被爱情冲昏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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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让人气愤的案例
开篇提到的气愤点,主要是看到三则案例。
一:彩礼
“恋爱期间,男方赠与女方的大额财物,一般只要超过5000或者1万元,法律上就直接推定为彩礼。分手时要求退还的大额财物可以相加,全部要回。”
钱要回,投入的时间、精力成本呢?如何补偿?
为何恋爱期间的付出,只能索要金钱?
最可气的还有一段:
“在很多案例中,男方在恋爱期间一脚踏两只船的、出事坐牢的,不管什么原因让女方决定不嫁了,男方都能够通过打官司要回彩礼钱”。
法院不问因为什么导致两人分手,只看两人是否分手。然后给与权利追溯所谓的“彩礼”。
这是为男人服务的法律吧?这是为有钱人服务的法律吧?!
这倒是人财两不亏。
如果这本书描述得没错的话,那么就是法律为上层男权社会服务的嘴脸显露无疑了。
公平?呵呵。
规避的方法倒是也给了,就是要求对方白纸黑字写明这钱是不附加任何条件的赠与。
你侬我侬的恋爱阶段,如果你让对方写这个,人家会觉得你满脸算计,估计这恋爱也很快寿终正寝。
二、出轨
影视剧里经常说:出轨就净身出户。
姐妹们别被这个骗了,就说少让你看电视剧。
实际情况是:《民法典》生效前,出轨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平均分配。《民法典》生效后,增加了“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但有多少法官敢运用,就很难说了。
“按照原有司法惯性和法官群体趋利避害的裁判心态推测,光靠一条模糊的法律规定,出轨事实是无法影响离婚财产的分割的,除非最高法院出台明确的司法解释规定。”
所以,姐妹们看到了吗?如果男方出轨也不影响财产分割。
有钱人随便在外面拈花惹草,该得的利益也一样不少。
这是多少贪官,受了多少亏,才推动法律条文这样制定啊!
法律只在乎财产,不在乎道德底线。
三、财产
有一个真实案例:
男方婚前一次性全款买房,婚后加上妻子名字。夫妻双方共同出资对房屋进行装修,并买了停车位。两人一起还清男方婚前买房欠下的债务。五年后,双方法院调解离婚。
最后判决是:男方拥有房屋所有权,女方获得房屋20%的份额,由男方以双方认可的房屋价值为基数给予女方相应折价款。
如果男方一次性购买,并没有因买房欠债,离婚后女方分20%也还罢了。男方的欠款,女方婚后是要一起承担偿还的。而且婚后男方收入应该也不会给家里贡献太多,因为要还贷款。
所以等于婚后女方要承担生活费,帮忙还贷款,装修房子费,停车位费。但这些在离婚后都没有进行补偿,仅仅对房子给予补偿。
所以,女方付出的非固定资产投入都打水漂了。
姐妹们,遇到那种婚前全款买房的男人,一定要睁大眼睛看看。哪怕他婚后加你名字,你也不能得到应有的权利!
要买房,自己买。自己婚前买。
3
提醒姐妹们几句话
《婚姻法》中,对女人的保护没看到更多。
对男人的保护,倒是细致又细致,像保姆一样呵护。
要女人生三胎,哺乳假期多年不变,育婴室常年配套不到位,出轨家暴多年无人管,形同虚设……
职场女性,他们说咱不顾家;全职女性,他们说咱不赚钱;两者兼顾的女性,又说咱欲望熏心,形容憔悴……
大势如此,唯有自强自立。
有朝一日,叫天下换新颜!
最后,奉劝几句:
未婚姐妹,睁大眼睛判断眼前这个男人,是否值得?与其婚后指望《婚姻法》,不如婚前谨慎选择。
已婚姐妹,好好经营婚姻,好好经营自己。真到退无可退之路,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所以,了解一些法律常识很有必要。尤其这本书有着各种鲜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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