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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你就是唯一”的恩爱变成了现实的出轨
曾经的最美男神/女神变成了陌生的家暴者
曾经“我的都是你的”的承诺变成了争夺财产的撕逼
曾经备受呵护的小天使变成了离婚战中的受伤者
……
现实中这一出出轮番上演的婚姻狗血剧,让人大跌眼镜之余,也一次次刷新人们对“婚姻”的理解。
这也给了奔向或正在婚姻路上的人们更多的借鉴:相守时,学会用更包容的心态,好好经营长久幸福的婚姻;分开时,学会用法律的武器取代痛苦的撕逼,捍卫自己在婚姻中的权益。
在人们追求生活质量和法治观点普及的如今,人们越来越倾向选择法律的方式,解决婚姻中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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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婚姻中迷茫的人们来说,种种的不顺或是困惑,都可以通过这一微信小程序,得到法律上的免费咨询与服务。
一起来看看小程序是如何帮忙你拨开婚姻难题的迷雾。
关于婚内欠款的Q问:律师您好,我准备跟老公离婚,他欠的钱我要还吗?
A律师答疑:您好,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是夫妻间对外债务的基本处理依据。但是不是所有的债务都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呢?分析法条,一个关键的前提在于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对此,《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可以按照一方个人债务处理。由此可见,这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想要归为个人债务,除非有证据证明已经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否则即使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仍然要以共同债务处理。
关于婚姻财产的Q问: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什么样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我上班的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吗?
A律师答疑: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划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话,《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及其为婚姻而购置的财产。婚后夫或妻已具有专属性的日常用品,如衣物等。
(2)婚后夫妻一方从事职业、业余爱好等专用财产,如书籍、工具等。
(3)婚后夫妻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伤残补偿费、人身伤害赔偿金等。如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转业费和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婚后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金等。
(4)婚后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接受赠与、遗赠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从以上可以看出,夫妻各方的工资,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益,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都属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起诉离婚的Q问:律师您好,我向法院起诉离婚,也开庭了,但是开庭的时候,对方没去,法院会怎么处理呢?
A律师答疑:您好,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一般来说对于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一般都要先经过调解,调解不成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调解是它必经程序,一方当事人不到庭的,并不必然适用缺席判决。
同时,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于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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