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协议离婚前准备离婚要做哪些准备工作?如何委托律师参与离婚谈判?

杨欣律师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电话微信号:135 8563 4897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810777481

上海离婚律师:协议离婚前准备离婚要做哪些准备工作?如何委托律师参与离婚谈判?

如果你准备离婚,按照正常的思维,就是先和对方谈谈,看看能不能协议离婚,大家好聚好散。但凡事要往坏处想,万一你们谈不成怎么办?于是,你的操作程序是,找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

其实,这样做是不对的!因为如果你按照这样的流程做,离婚诉讼时你可能会缺失一些重要的证据,陷自己的离婚诉讼于被动!

自从你和对方谈离婚的那一刻开始,你就有可能接触不到对方的银行卡了,你就有可能无法套对方的话固定证据了,有些重要的文件资料你有可能就拿不走了……因为,对方也不傻,如果你都提出离婚了,难道他就不知道提高警惕吗?如果你离婚的决心一下,现在且不着急向他提出离婚,免得搜集固定证据时打草惊蛇。

一、有了离婚想法时准备离婚要做什么?上海离婚律师告诉你——

第一步,你要做的是搜集固定证据。如他出轨的证据,家暴的证据,尤其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银卡账号等。这些证据的搜集,需要对你整个离婚案件进行整体规划,估计你需要律师的协助,毕竟将来的离婚诉讼是律师的战场。如果你暂时还不想请律师,你可以先详细咨询一次。

第二步,清理家庭资产和负债,列个清单,逐一排列证据,对于缺失的重要证据,可以考虑通过录音等手段固定。

第三步,分居。把重要的诉讼时需要的文件资料,及相关贵重物品、个人物品带走。如果你想要小孩的抚养权,不要忘了把小孩也带走。

第四步,提出离婚,进行离婚谈判。此时有必要委托律师策划或参与,律师想的方案肯定比你想的全面,律师的谈判经验肯定比你的丰富。

第五步,起诉离婚。

从上述离婚准备的步骤来看,律师介入的时间最好是“第一步”,而事实上,我的客户找我的时间大多是“第五步”,直到当事人之间的离婚谈判谈崩了,才来咨询委托律师,这时律师其实是接了一个烂摊子,要啥证据啥没有(苦笑一下)。之前离婚准备的四个步骤,律师都没有用武之地。

上海离婚律师:协议离婚前准备离婚要做哪些准备工作?如何委托律师参与离婚谈判?

有兴趣的看一下——

如何委托上海离婚律师参与离婚谈判?一般来说,分为以下几步:

1、当面法律咨询。律师在提供法律咨询时,首先会对离婚纠纷进行评估,确定离婚谈判成功的可能性。对于协议离婚希望较小的离婚案件,完全没有必要继续在调解上浪费时间,律师会建议当事人及时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的介入,尽量争取在法庭上调解解决。而对于双方争议不大、当事人又愿意做出一定让步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在起诉之前委托律师进行调解或只做幕后策划。

2、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离婚案件当事人委托律师参与离婚谈判参或幕后策划,自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始。

3、详细了解案情。律师参与参与离婚谈判参或幕后策划前要全面了解案情,分析对方的心理。因为律师如果不全面了解案情,就很难找到双方过去谈判不成的症结,此时律师的一个主意就可能是促成谈判的良药。

4、制定谈判方案和谈判策略。离婚谈判方案和执行策略的制定,往往要根据法律和律师的经验制定。

律师在离婚谈判中的工作不是停留在纸面上的。有时让人觉得很轻松,其实费的都是脑子。律师参与离婚谈判往往比离婚开庭审理更累。

二、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了,该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还是该去法院调解离婚?上海离婚律师告诉你——

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但,一定要注意,如果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千万不要去民政局,要去法院申请调解离婚:

1、夫妻一方离婚后有可能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的。

2、夫妻一方有钱款支付义务,离婚后有可能不依约履行的。

想想看,如果真的离婚后出现上述两种情况,你该怎么办?一泼未平,一波又起。况且很多房子是有按揭贷款的,贷款未还清,银行不同意办理房产过户。可等了若干年后,房子贷款还清了,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了,那时你的前夫(妻)可能早就找不到他人了。你还要另外再找他打官司,不但要付出不菲的诉讼费,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下,诉讼程序走起来也很困难。最近,我们手头上接了几个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子,都存在类似的情况。

如果当初不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是到法院调解离婚。即便将来找不到前夫(妻),你也可以拿着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只要给房产交易中心发一份协助执行通知书,房屋过户手续就顺利解决了,根本不需要你前夫(妻)出面。

总而言之,如果夫妻双方能达成离婚协议,且不担心将来离婚协议的履行的,就去民政局;如果担心将来一方可能反悔、或者不配合履行的,那一定要去法院办理。

如果你不懂法院的起诉程序,找个律师就是了。律师对于你们没有争议的离婚案件,也不会多收几个钱,这总比离婚后再打财产官司收费低多了。

三、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登记,需要准备什么?

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具有速度快、效率高、不伤双方感情等优点,但也不是任何离婚都适合协议离婚的。

有的人善变;有的人没有主见,容易受到他人的怂恿;有的人答应办理离婚手续,确属一时冲动……急切离婚的一方,在冷静期的30天内,无疑天天如坐针毡,生怕对方反悔。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答案是:没有更有效的办法。但预防的小手段还是有的:

1、确保离婚协议条款的公正,或对对方有利,反悔对他无利可图;

2、冻结双方的交往,保持静默状态,既不融洽双方感情,也不恶化双方感情,免得产生情感误判;

3、做好最坏打算,随时准备起诉。这不仅可以调整自己焦虑的情绪,也可以安排好之后的个人规划。

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流程

《民法典》新增了30天“离婚冷静期”制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流程为:

第一步、离婚登记申请

需携带的材料:

结婚证;

身份证;

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离婚协议书。

双方当场共同签署《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声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债务等事项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注意事项:

1、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夫妻双方共同亲自现场办理; 2、结婚证遗失的处理。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一本结婚证遗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遗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交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材料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3、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必要时出具户籍档案或有关信息变更更正材料。 4、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书上现场签名。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由当事人按照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的范本起草,也可以自行起草。 5、《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第二步、冷静期

等待三十天,在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第三步、发放离婚证

如果在冷静期的三十天内,双方都没有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接下来的下一个三十天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要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在第二个三十天内,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的,即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经审查,由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需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

4、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正面免冠证件照。

注意事项:

1、领取离婚证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亲自到场。 2、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一份并自行保存,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在当事人持有的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机关XX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红色印章并填写日期。 3、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者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4、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附:离婚协议书范本

离婚协议书 男方姓名: ,身份证件号: 户籍所在地: 女方姓名: ,身份证件号: 户籍所在地: 男、女双方于××××年××月××日在 (婚姻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结婚。现因 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愿意协议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意愿:男方和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 1.子女姓名 ,性别 ,身份证件号 户籍所在地: 与 (男/女)方共同生活; 2.抚养费(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的约定: 3.探望权的约定: 4.其他约定: 三、共同财产处理 双方确认有下列夫妻共同财产: 1.房产:坐落于 ,产权证号: ,归 (男/女)方所有; 2.车辆:品牌: ,车牌号: ,归 (男/女)方所有; 3.银行存款、股票、债券等: 4.在公司或企业的投资: 5.其他共同财产的处理: 对上述财产的分割已经双方充分协商,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相对方应积极协助约定归属方办理交付或转移登记手续。 四、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1.共同债权: (1)债务人(姓名): ,金额: 元,归 (男/女)方所有; (2)其他债权的处理: 。 2.共同债务: (1)债权人(姓名): ,金额: 元,由 (男/女)方负责偿还; (2)银行贷款(银行名称) 尚余贷款 元,由 (男/女)方负责偿还; (3)其他债务的处理: 。 五、经济补偿 离婚时, (男/女)方同意给予另一方一次性经济补偿 元。该费用于(支付时间及方式) 支付。 六、其他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男女双方签字后经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注:1.双方当事人要认真核对协议书内容,一旦生效,本协议书不再进行任何变更。2.以上协议书未尽事项,可以另行附页补充。 男方签名并按指纹: 女方签名并按指纹: ××××年××月××日 ××××年××月××日 说明: 1.离婚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起草签订,以上格式文本供参考。 2.离婚协议书中应当至少载明双方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应当同时载明身份证件名称),结婚登记日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离婚原因、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可以约定探望子女方式、经济补偿及损害赔偿、违反协议的责任及离婚协议自双方取得离婚证之日生效等相关内容。双方无子女、无财产或者无债务的,离婚协议书也应当如实载明该事项,不得省略。 3.离婚协议书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并签署确认,婚姻登记机关仅作形式审查。离婚登记程序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协议书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建议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变更。

如果你担心你们起草的离婚协议书存在无效条款或约定不明的风险吗?

离婚协议仅仅是夫妻双方私下签署的民事合同,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的效力。如果离婚协议的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或约定不明,将来遇到纠纷,都可能无法实现协议的目的。产生争议的,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降低风险的方案有两个:

1、还是通过法院调解解决,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不存在这样的风险;

2、离婚协议书尽量委托专业离婚律师起草。

上海离婚律师:协议离婚前准备离婚要做哪些准备工作?如何委托律师参与离婚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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