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答疑:常见的十大离婚财产纠纷等问题,附解决方案!

律师答疑:常见的十大离婚财产纠纷等问题,附解决方案!

前言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和人们思想意识的发展,近数十年的数据表明,我国离婚率处于爆发式增长。闪婚闪离,导致家庭缺乏稳定的根基,离婚纠纷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原因之一。往往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不顾及以往情分,为了财产、孩子等争得面红耳赤,下面就为大家总结了十大不同情形下的离婚状况,来听听北京栩锐律师事务所的王美玲律师,如何有效合法地去帮助大家解决婚姻财产等纠纷问题。

律师简介

律师答疑:常见的十大离婚财产纠纷等问题,附解决方案!

王美玲律师

擅长民事诉讼,离婚继承纠纷、离婚财产纠纷、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相关业务。为客户提供勤勉、敬业、诚信、专业的法律服务,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娴熟的法律技能,充分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受到客户广泛好评。

问:王律师您好,现在由于闪婚闪离的社会现象普遍,出现了很多双方已经领证,未办婚礼,因各种原因不和睦要离婚的情况,那男方可以要回彩礼吗?

答:这种情况确实有发生过,关于彩礼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可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有以下3种情形: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在双方离婚的条件下,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三)在双方离婚的条件下,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假如男女双方持续的婚姻关系时间特别短,而彩礼又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很困难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要回彩礼。

问:在离婚过程中,女方往往处于被动或者弱势的人群里。婚姻存续期间,那男方出轨,女方拿到怎样的证据才算有效?判离婚的时候可以多分财产吗?

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出轨的证据包括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比如微信聊天记录、酒店开房记录或监控录像(需要调查令)、出轨一方出具的保证书,或者自认的录音录像,邻居的证人证言,这些证据经法院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证据。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严格意义上出轨不等同于重婚和与他人同居。无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离婚时,可以多分财产的行为:

《民法典》第1092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适当多分财产的情形:

1、照顾抚养子女一方权益;

2、照顾女方权益;

3、照顾无过错方权益。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属于民法典新增规定,加大了对婚姻中无过错方的保护力度。关于适当多分的比例,民法典未予以明确规定,实践中通常会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问:离婚后,孩子由女方抚养的,男方多年不给抚养费,如何追要?如何有效实施?

答:如果是协议离婚,可以提起抚养费纠纷,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已经判决抚养权和抚养费相关,可以依据生效裁判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认为抚养费太低了,想要增加,可以提起抚养费纠纷,要求变更抚养费。

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孩子跟男或女方的抚养费标准一样吗?

答: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不是绝对的,需要根据个案确定诉请,同时裁判标准也不是孩子跟男方还是女方,主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一项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在计算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时候,需要考虑诸多的因素,同时法律规定父母支付给子女的抚养费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20%-30%,当然要是有特殊情况的话,可以适当地增加或减少抚养费数额。例如北京各区针对抚养费支付比例略微有所不同。

问:那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优缺点是什么?我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懂这两个的性质。比如:对于财产公平分配哪个更好?哪些夫妻适合诉讼离婚?哪些夫妻适合协议离婚?

答:关于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时间短、速度快、效力高,但是,当事人需要委托律师的可能性就会很小。

关于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或者认为对方可能有转移财产风险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问:离婚的时候也就不得不提起房产归谁,例如:结婚前,男方付了首付款,婚后房产证是两人的名字。男方还贷,女方在家没有工作,生活开销由男方出,且两人又是异地生活,很少一起同居,没过几年,女方提出离婚要求分割财产和房产,要求合理吗?

答:合理,婚前难当只是付了首付款,贷款虽然男方在还,但房子终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问:协议离婚的时候,一方不知道对方到底有多少财产,怎样才能做到财产分割公正,防止对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答:最有效的办法可以考虑诉讼离婚,并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问:男方发现自己养育多年的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男子要求离婚,并且要求女子赔偿男方抚养费,精神损失费,男子的要求合理吗?

答:遇到这样的事情,确实对男方打击很大,男方可以向女方追索抚养费,同时可以请求女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问:夫妻双方离婚,因为各种原因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孩子该归谁?还能否判离婚?

答:司法实践中,双方都不要孩子的,倾向于不判离婚。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问:双方分居多久可以离婚?需要什么样的证据可以证明是有效分居?

答:很多人误以为夫妻分居满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事实上,这是人们对法律条文的误解,其实夫妻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的。我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

分居多久都可以协议或诉讼离婚,分居并不是判断双方是否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而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若是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大很多,但是不绝对。

关于如何证明分居:比如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例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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