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诉讼大数据(2015)你知道多少?
现如今,离婚已经成为了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文通过对北京市各级法院在无讼案例网上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布的近千份裁判文书进行分析和总结,形成本报告。
检索途径:无讼案例网;
检索范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一方不同意离婚”;
审理法院:北京市中级法院以及各基层法院,包括朝阳区、西城区、东城区、丰台区、延庆、房山、大兴、平谷、密云、怀柔、海淀、昌平、通州、顺义、门头沟、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离婚,不同意离婚,感情纠纷
案件数量:935件
一、离婚几年之痒
各婚龄段离婚量表
婚龄(年)
所涉案件
比例
1-3
200
21.39%
3-5
123
13.16%
5-7
109
11.66%
7-10
138
14.76%
10-15
122
13.05%
15-20
72
7.70%
20-25
65
6.95%
25-30
46
4.92%
30年以上
60
6.42%
总案数
935
一直以来,人们普遍认为婚姻有“七年之痒”,也就是说结婚第七年左右的时间,夫妻之间比较容易出现问题,从而导致离婚。那么现如今,婚姻仍然是“七年之痒”吗?通过对这935份离婚判决书的分析发现,离婚发生最多的是结婚第1-3年之间,共有200份,占总体比例的21.39%;而3-5年,5-7年,7-10年以及10-15年的比例相当,分别占13.16%、11.66%、14.76%、13.05%;而结婚15-20年、20-25年以及30年以上的比例相对较低。由此可见,婚姻之“痒”有提前的迹象。
综合来看,离婚比较高发的时期,是在结婚第1-3年,在这期间,夫妻甜蜜期已过,进入磨合期、照顾老人、工作事业上升的时期,各方面压力较大,家庭负担的分担等问题都有可能成为离婚的导火索。因此,在这一时期,夫妻之间如何进行良好的沟通交流、是否能够相互体谅共同分担压力,是维护家庭稳定的关键。
二、离婚由谁提出
离婚由谁提出量表
原告
所涉案件
男方
467
女方
468
按照中国古代传统,大部分是男子休妻,女子休夫的情况较为少见。但随着中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民众的法律意识逐渐提高,传统观念已经被时代所抛弃,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女性走出家门,走向社会,承担起更多更重要的社会角色。文化水平的提高、社会角色的扮演,使得越来越多的女性重视婚姻的质量,在婚姻无法维持的情况下,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结束痛苦的婚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据统计显示,在935起案件中,女方起诉468起,男方起诉467起,几乎各占百分之五十。
三、能否说离就离
起诉次数于法院是否判离数量表
是否判离
所涉案件
起诉次数
数量
判离
10
起诉一次
7
判离
起诉两次
1
判离
起诉三次以上
2
判不离
925
起诉一次
777
判不离
起诉两次
122
判不离
起诉三次以上
26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在案件的司法审判实践中,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第一次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且夫妻双方之间没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情况,法院一般会判决不准予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只能进行第二次、第三次起诉。也就是说,婚姻并非说离就离。但在这935起案件中,判离的只有10起。可见,不管是起诉几次,只要对方不同意离婚,且没有严重过错,法院一般是不会判离的。
四、离婚原因
离婚原因分析表
离婚原因
数量
比例
性格不合
253
27.1%
感情不和
206
22.0%
婆媳问题
4
0.4%
子女教育问题
5
0.5%
婚外情
32
3.4%
家庭暴力
55
5.9%
赌博、吸毒
7
0.7%
长期分居
47
5.0%
家庭矛盾
5
0.5%
其他
321
34.3%
总案数
935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究竟什么原因会导致夫妻双方离婚。几乎每个案件导致离婚的原因都不一样,且部分案件导致离婚的原因并非是一种,而是多种矛盾堆积,最终导致感情破裂。在这935起案件中,其中因为性格不合、感情不和而离婚的案件几乎占所有案件的一半。而且这里需要注意的而一个问题是,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案件虽然不多,但是从统计表里可以看出,即使一方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但是只要另一方不同意,法院判离的还是少之又少。这是一个值得大家警惕的现象。
五、再婚离婚的问题
再婚离婚数量表
婚姻次数
所涉案件
一婚
765
原告再婚,被告一婚
27
原告一婚,被告再婚
21
双方再婚
122
在935起案件中,再婚离婚案件有270起,约占总体案件的29%,说明再婚家庭的离婚问题也比较突出。
六、是否聘请律师
是否聘请律师量表
原告是,被告否
238
原告否,被告是
46
双方都是
185
双方都否
466
聘请律师为自己维权,这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但究竟要不要请律师呢,我们来看一下当事人的普遍选择。 在这935起案件中,其中聘请律师的有469起,不聘请律师的有466起。聘请律师的案件占总案件的一半多,这说明大家的法律意识还是较强的。其中原告聘请律师的有238起,数量占聘请律师案件数的51%,约占总案件数的四分之一。原告请律师的比例明显高于被告,这也从一个方面表明原告可能也认为法院判离得几率小,所以求助于律师。
七、上诉率量表
是否上诉量表
比例
是
46
4.9%
否
889
95.1%
在上述图表中可以看到,在935起离婚案件中,仅有46人上诉,可见离婚的上诉率是极低的。因为有的夫妻起诉离婚其实只是一时冲动,所以法院不判离之后,上诉的特别少。
备注:本文参考了济南李卉律师团队的汇总理念,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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