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商经法知识点背诵版八之合伙企业法——厚大鄢梦萱老师

法考商经法知识点背诵版八之合伙企业法——厚大鄢梦萱老师

题目

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___________,有限合伙人 ___________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 ___________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4.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 ___________出资。

5.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 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 ___________。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 ___________ 。

6.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 ___________。

7.合伙协议经 ___________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8.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 ___________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 ___________ 。

9.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 ___________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10.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改变合伙企业的 ___________;改变合伙企业的 ___________、主要 ;处分合伙企业的 ___________;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 ___________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 ___________。

11.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 ___________ 。

12.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 ___________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2.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 ___________出资。

14.有限合伙企业由 ___________执行合伙事务。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 ___________并与其交易的,该 ___________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法考商经法知识点背诵版八之合伙企业法——厚大鄢梦萱老师

答案

1.无限连带责任。

2.普通,有限,无限连带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3.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4.劳务。

5.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有优先购买权。

6.一致同意。

7.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

8.同等的,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9.执行事务合伙人。

10.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的地点;不动产;合伙企业名义,经营管理人员。

11.善意第三人。

12.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13.劳务。

14.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

法考商经法知识点背诵版八之合伙企业法——厚大鄢梦萱老师

背诵版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4.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5.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6.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7.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8.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9.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10.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11.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2.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3.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14.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本文内容由厚大法考商经法主讲老师鄢梦萱老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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