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两高律师帮助当事人获赔20万余元

随着居民收入增长和交通设施的不断完善,汽车保有量飞速增长。据公安部最新统计,截至目前,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12亿辆,其中汽车保有量3.15亿辆。遗憾的是,汽车保有量的增长和不规范的交通行为,势必会伴随着交通事故的发生。

基本案情

2019年12月30日,正规划着元旦如何度过的李女士遭遇了一场无妄之灾。正在小区里由东向西步行的她,被刘某驾车撞伤。经交管部门认定,刘某负全部责任,李女士无责。事故发生后,李女士至北京某医院治疗。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两高律师帮助当事人获赔20万余元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女士在伤势基本回复后,来到了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咨询相关事宜。认真研读了李女士的案情后,两高律所指派了经验丰富的任昆鹏律师承办此案。

办案历程

接到委托后,任昆鹏律师与李女士就案件情况进行了解,围绕交通事故的大概经过、肇事车辆的登记情况、事故责任认定情况、受害人的受伤情况、住院情况、当事人的诉讼预期等问题并做了详细记录,并引导李女士准确叙述。

后任昆鹏律师通过前往交警大队查询相关材料,确认了本案诉讼主体适格。以及通过李女士提供的医疗发票、用药清单、诊断证明等,来证明李女士的住院天数、花费等。同时向法院申请对李女士进行伤残等级、误工费、营养费、护理期鉴定。以及向李女士单位查询劳动合同、陪同李女士到银行打印工资银行流水等。

任昆鹏律师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本着为李女士争取最大程度上的合法权益,他就各项费用赔偿予以计算,并确认将刘某和保险公司列为被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刘某承担医疗费、交通费、鉴定费、律师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营养费和护理费等。

案件结果

仲裁庭上,任昆鹏律师释理明法,详细举证,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入手,对刘某及保险公司进行巧妙劝说。经过任昆鹏律师的讲解分析和客观的解释说明,被告作出了让步。刘某表示,同意承担鉴定费和诉讼费,希望协商解决;保险公司也表示,认可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事故车辆在其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关于赔偿金额也希望协商解决。

经审理,法院支持了任昆鹏律师提出的诉求。最终,在仲裁庭的调解之下,李女士与被告达成了如下调解:

一、保险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前给付李女士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共计202904元;

二、保险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前给付刘某垫付医疗费1774.24 元;

三、刘某于2021年11月19日前给付李女士鉴定费3150元。

案外寄语

任昆鹏律师提醒大家,发生交通事故后,这些证据要及时留存:

1、交通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因是法定职能部门依据法定程序,通过现场技术勘验以及检查、调查、鉴定等活动,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和因果关系,及有无违章或其他过错等进行确定的,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重要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在当事人没有充分反驳该证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事故发生的事实、事故发生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事故责任。

2、侵权人与被侵权方对事件协商调解的聊天记录等证据。

3、当事故严重时,被侵权人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120急救中心、交警部门报案处理(因交通事故与刑事案件的交通肇事罪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间存在很大关系,属于刑民交叉类案件)。

4、就诊病历、医院的诊断证明以及看病花费的各类票据、出院医嘱等(这里应注意:各类票据应当保存好)。

5、部分案件构成伤残等级由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6、若涉及受损车辆维修的,维修店出具的维修价格清单表、付款凭证及相关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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