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暴致死案:26岁新娘婚后十个月被虐死,丈夫获刑6年6个月

心理学上有个名词叫做“受虐妇女综合征”,是上个世纪70年代美国家庭暴力研究先驱沃柯博士提出的。他长期和那些受伴侣虐待的妇女接触并对她们进行心理治疗,从中发现并总结出一点:

这些受到虐待的妇女之所以很多都表现消极,对伴侣的虐待习以为常,不知反抗,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在长期受虐待的过程中,她们往往因为被精神控制之类的原因出现心理健康问题,很容易陷入“习得性无助”,然后被困在暴力循环中,无法依靠自我努力去解脱。

北京家暴致死案:26岁新娘婚后十个月被虐死,丈夫获刑6年6个月

在初期被施暴时,她们可能会倾向于认为是自己的问题,才招来如此对待,所以初期即使受虐,也不会激烈反抗;但这样一来,她们的男友或者丈夫就会变本加厉,施暴更频繁,同时可能还会伴随每次施暴后都痛哭流涕悔恨认错,然后,她们相信、原谅,愿意继续忍让下去。

可家暴只会有0次和无数次,这样做的结果便是纵容了施暴者,助长他们的气焰,让他们认识不到自己的问题,对施暴上瘾。

北京家暴致死案中的当事人之一王某宇就是个家暴成瘾者,他的妻子珊珊最终死在了他的拳脚相加之下,最后王某宇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这桩案子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让人唏嘘警惕。

珊珊,1983年出生于北京,2008年3月,25岁的珊珊和王某宇认识,彼时珊珊是一名销售员,而王某宇已经事业有成,两人谈起了恋爱,那时候,王某宇给珊珊的感觉是靠谱的“保护者”,珊珊认为,如果自己受了什么欺负,王某宇肯定能保护她。

北京家暴致死案:26岁新娘婚后十个月被虐死,丈夫获刑6年6个月

因为感情进展很顺利,当年12月15日,珊珊便和王某宇登记结婚了。王某宇婚前其实谈过好几个女友,选择珊珊为结婚对象是因为他觉得珊珊属于能过日子的人,会给他洗衣做饭。

在亲友们眼中,王某宇还算是个比较靠谱讲义气的人,他是一家公司的老总,经济条件还不错,如果朋友有什么困难都会出手相助;但与此同时他从十几岁起脾气就很大,非常容易暴躁,尽管他对亲友不怎么发脾气,但对外人,比如餐馆服务员,他一有不顺心就会大发雷霆。

结婚前,王某宇就有过污点,除了带人去打过架,还在2001年时因为非法持有枪支被劳动教养两年。遇到珊珊、并决定和她结婚后,尽管在物质上王某宇对珊珊不算亏待,送了她轿车、钻戒,又给买衣服,但婚前王某宇就表现出暴力倾向。

一天晚上,珊珊早早入睡,王某宇在外应酬到半夜才回。珊珊还迷迷糊糊中,突然就被王某宇拽起来扔到地上殴打,无缘无故被打了一顿,珊珊很气愤,可打完后,王某宇跪下来求她原谅,说尽好话,说自己只是一时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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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珊便觉得,可能是王某宇工作压力太大了才会这样,原谅了他。如果她能够在婚前及时止损,或许事情也不至于到后面那样严重,和王某宇结婚后,丈夫便经常因为一些琐事对她拳打脚踢,乱打一气,哪儿都踢、哪儿都打,珊珊起初还能忍受。

但她的忍让并没有让王某宇终止暴力行为,相反他倒对施暴上瘾了,2009年3月末,珊珊失踪,王某宇给岳母打电话,一家人找了好几天,都没见到珊珊的踪影。珊珊的娘家人当然很着急,最后无奈报警,当警方问小夫妻是否有过节时,王某宇断然否认,他说自己和妻子感情很好。

但几天后珊珊突然出现在娘家时,却一见到母亲就抱着她哭起来,珊珊的母亲这才知道,原来王某宇婚后经常拿女儿撒气,殴打她。作为母亲她自然很心疼孩子,珊珊想离婚,她表示支持,尽管那时候珊珊和王某宇也才结婚三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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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宇不同意离婚,强行接走了珊珊,将她软禁,又逼她撤销了离婚诉讼。为了躲开家暴的丈夫,珊珊找到机会跑走,自己在外面租房住,没想到王某宇又寻到她。或许是为妻子逃离自己而感到愤怒,也或许是暴力一成瘾就没办法停下来,从2009年7月开始,短短一个月时间王某宇便打了珊珊七八回。

珊珊很瘦小,身强体壮的王某宇一巴掌就能把她打得起不来,男女体力的悬殊导致珊珊被欺负也无力反抗,2009年8月5日是王某宇最后一次殴打她也是他打得最重的一次,持续不断的拳打脚踢施暴,从卧室门口直接打到了床上,直到珊珊倒在床上不动了,他才停了手。

6天后珊珊逃走,找到母亲求救,被紧急送到医院救治。在医院躺了两个月,珊珊还是没能被救活,经医院诊断,珊珊腹膜后巨大血肿,头面部多发挫伤,多发肋骨骨折,四肢多发挫伤、淤血,还有肺挫裂伤,医生描述道:“她好像被一群人打过一样。”可见王某宇下手之狠毒。

北京家暴致死案:26岁新娘婚后十个月被虐死,丈夫获刑6年6个月

身为丈夫对妻子下如此狠手,这已经不是一般程度的家暴,涉嫌虐待罪。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实施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2009年10月19日,珊珊在医院去世了,年仅26岁的她,从走入婚姻,到因家暴致死,只经历了短短十个月时间,十个月的黑色婚姻夺走了她年轻的生命,经司法鉴定,珊珊符合符合被他人打伤后继发感染,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王某宇也因此被采取强制措施,最终以犯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北京家暴致死案:26岁新娘婚后十个月被虐死,丈夫获刑6年6个月

婚前,珊珊在经历过一次施暴后,看着下跪求原谅的王某宇,曾单纯地相信了他,可这一次相信便让她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还是那句话,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绝对不值得原谅,施暴者理应受到惩罚,随着社会发展和立法的进步,家暴的行为将越来越不能被容忍,无论何种原因,家暴就是错误的,我们不能苛求受害者,而应当给受害者足够的鼓励和帮助,让她们从一开始便知道反抗、勇于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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