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这十年|最高法:大学生因受蛊惑或欺骗参与帮信犯罪的,该从宽的依法从宽

光明网北京9月6日电(记者 孙满桃)近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下称“帮信罪”)数量激增,甚至有高校学生涉案。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三级高级法官陈攀在最高法今日举行的“人民法院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人民法院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同时,对于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刚毕业大学生等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会综合考虑其地位作用、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情节,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从宽的依法从宽,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体现政策。

帮信罪,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上游犯罪之一,从司法实践反映的情况看,已然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一类重要“帮凶”。

近年来,随着全面惩处原则的有效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破获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数量增多,帮信罪案件数量也随之激增。此类犯罪的行为方式主要包括非法买卖“两卡”(即手机卡、银行卡),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提供套现、取现工具,以及提供软件工具等等。

从涉案被告人的年龄来看,80后、90后被告人占比近90%,18周岁至28周岁被告人占比超过55%。特别是一些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刚毕业大学生涉案,令人十分痛惜。这类人员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贪图小利,受不法分子蛊惑利诱而出售、出租自己的“两卡”,沦为“工具人”,对他人利用其提供的“两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采取放任态度,最终触犯法律。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被告人赵明云等人诈骗案,团伙成员丁某某大学刚毕业,参与犯罪时间较短,系初犯,在作案过程中萌生悔意、悬崖勒马,向被骗群众坦承犯罪并示意群众报警,还主动脱离犯罪团伙,到案后真诚认罪悔罪,法院全面考虑前述量刑情节,对其从轻判处缓刑,有利于丁某某改过自新、回归社会,也给类似卷入犯罪的人员树立了用实际行动争取从宽处理的标杆。

陈攀表示,预防帮信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司法机关依法坚决打击、震慑犯罪的同时,需要金融、电信、网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从源头上最大限度防范此类犯罪的发生。

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特别是针对青少年群体,广泛宣传帮信犯罪的危害性,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群众抵制诱惑,把握底线,远离帮信犯罪。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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