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爱来,让碍走!正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精神残疾人离婚案件

婚姻幸福是家庭美满的保障。患有精神疾病,残疾人士作为特殊的社会群体,更应该受到社会更多的关爱和尊重。近日,正阳法院真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精神残疾人离婚案件,为双方圆满地解决了矛盾纠纷,切实保障了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温情。

案情回顾

原告李某与被告马某经人介绍相识,2009年2月两人登记结婚。由于婚前两人都没有深入了解对方,婚后夫妻双方缺乏正常沟通,马某精神分裂症出现经常发作,导致双方无法再共同生活,原告李某多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因被告马某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一直未能解决。今年9月原告李某再次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法院调解

让爱来,让碍走!正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精神残疾人离婚案件

本着司法便民的原则,承办法官程瑜在接到案卷后,考虑到被告马某家在偏远的农村,其父母常年在外打工,马某因犯病将其母亲砍伤后被当地派出所送往精神病医院,三年来一直在医院治疗。承办法官与其父母联系,做其父母思想工作,让其回来看望住院的女儿,应考虑到被告系精神病患者,即诚邀县残联负责人一起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同时要求原告李某及其监护人,被告马某母亲等一行人前往精神病医院开展调解工作,马某的母亲认为李某没有承担起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其在精神病医院住院三年丈夫没有看望她,没有付医疗费,情绪非常激动,矛盾很大。针对这种情况,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做双方当事人工作。马某母亲要求原告支付被告住院三年来的医疗费及生活费并抚养原被告双方的孩子,认为马某喜欢孩子,与孩子一起生活有助于病情康复,其心情可以理解,但考虑到婚生子从出生到现在一直在随原告父母抚养,而马某的健康状况不适合与孩子生活,法官希望双方父母能从多年的夫妻感情和婚生子的健康成长考虑都彼此让步,法官语重心长的话语让马某的母亲十分感动。

其实,原告李某同样在精神方面有问题,经鉴定系限制行为能力人,虽经过治疗,但仍未完全治愈,情绪激动时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目前待在家中治疗,只不过病情比被告稍好些。承办法官与原告李某及监护人反复进行沟通,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劝其担起责任,照顾好患病妻子,但其离婚态度坚决,考虑到双方实际已经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继续僵持下去对双方均不利的情况下,承办法官抓住此案的关键就是最大限度地消除双方的对抗情绪,通过与原、被告双方数十余次沟通,讲法律、摆事实,双方终于就离婚、子女抚养、医疗费、生活费等问题达成调解协议。

精神病人之所以被称之为弱势群体,因为其自身的特殊情况决定的,“劝和不劝分”向来是解决感情矛盾纠纷的“标准答案”。因此,正阳法院在处理诉请离婚时往往重调解、慎判离,以期望夫妻双方慎重对待婚姻,尤其涉及到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离婚案件,法官不仅从法律角度出发,更是从人情关怀出发,采取妥善的方式方法,具体案件具体对待,能动司法,实现精神病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既切实保障了残疾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也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法官说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该条明确规定了离婚经济帮助。本案中的原被告均为精神病人,案件涉及如何确立监护人,如何参加庭审、精神病人基本生活权利如何保障等诸多现实问题。实践中,诸如此类涉及精神病人离婚的案件存在很多棘手的问题,很难得到圆满地解决。由于本案情况特殊,正阳法院的法官采取多元化,多渠道化解矛盾的方法,邀请政协委员残联主席亲自参与化解矛盾,不厌其烦地对当事人及其家人释法说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残疾人对司法的多元需求和期待,既保障了原告离婚自由的权利,也保障了被告的基本生存权利,最终使案件得到公正圆满解决。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阳光百合阳光百合
上一篇 2023-10-06 00:43
下一篇 2023-10-06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