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化纠纷 永定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20日讯(通讯员 田秀平 谢婉婷)近日,永定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宋某某、向某某顺利离婚,双方就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问题也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件回顾

宋某某与向某某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育有两个儿子。婚姻存续期间,两人因性格差异、生活琐事等经常发生矛盾,夫妻关系紧张。2022年3月,宋某某向永定区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调查发现双方属自由恋爱、婚育,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故驳回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后,双方关系并未因此改善,依然处于分居状态,宋某某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再无和好的可能,遂于2023年7月再次向永定区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就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永定区法院受理案件后,积极主动调查案件事实,依法开庭进行审理。庭审中,双方均同意离婚,对子女抚养问题也没有争议,但是在财产分割方面,双方寸步不让,且情绪波动较大、均不愿意调解。庭后,承办法官深思熟虑,认为通过判决方式解决本案并不能真正化解双方矛盾冲突,甚至可能会使双方的关系更加恶化。为彻底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并两次组织双方坐下来面对面地进行沟通交流,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切入口,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在承办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双方都同意各退一步,心平气和地协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告当庭一次性向被告支付了房屋分割款。至此,一起剑拔弩张的婚姻纠纷和平落幕。

法官提醒

婚姻自由是法律所规定的一条重要原则,它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部分组成,但“自由”绝不意味着可以轻率、不负责任。“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从来都不是儿戏,尊重、珍惜、沟通、理解、责任都是维系一段婚姻的必需品,要慎重对待。如果婚姻实在无法继续,那么离异的双方要通过行动告诉孩子,离婚只是让父母无法在一起生活,但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父子关系、母子关系是不会改变的,父母对孩子的爱,不会也不应该因为婚姻关系的结束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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