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妻子的前男友出狱后,要求我们返还200万彩礼

离婚律师:妻子的前男友出狱后,要求我们返还200万彩礼

【都市外八行】是脸叔在苍衣社开设的小众职业故事专栏。以离婚律师、盗墓贼、地下主播等小众从业者们的独特经历为素材,展现多维社会的隐秘角落,用全新的角度深度揭示复杂而真实的现实生活。

大家好,我是脸叔。

今天给大家带来一个全新的专栏【都市外八行】。

外八行,在古代传统三百六十行之外,属于另类,是江湖上所有偏门职业的统称。时至今日,仍然有一些小众职业活跃在你我身边,而那些鲜被关注的从业者身上的故事,惊涛骇浪。

今天的故事,来自一对夫妻。妻子李湘是一名谈判调解专员;丈夫刘胜飞的职业有些特别——一名离婚律师。

离婚律师是指以处理婚姻家事领域的法律服务为主的律师。刘胜飞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诉讼法硕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士),法律工作经验超过十五年。其团队处理婚恋纠纷案过千起,热衷于真实案例普法,全网视频播放量2亿+。

而让刘胜飞立志成为离婚律师的契机,则源于他的妻子李湘:李湘结婚前,结识了大自己十几岁的老陈,恋爱期间,老陈赠予李湘许多礼物。后来老陈入狱,李湘分手,与刘胜飞结婚。生活风轻云淡,直到四年后,老陈突然联络李湘,想要讨回这些年花掉的钱,一开口就超过200万。

刘胜飞决定为了自己的妻子、家庭而战。

职业:离婚律师

全文10078 字

离婚律师:妻子的前男友出狱后,要求我们返还200万彩礼

法律不问分手的原因是什么,不问结不成婚是谁导致的,更不管是谁先提出分手的。法官只管查明两个人确实已经分手,那么恋爱期间的大额赠与就应该退回。

在法律生涯的第十七年,我第一次处理婚恋案件,那是我妻子与她前男友老陈关于婚约财产的纠纷。对方提出诉讼,要求我妻子返还连同房子首付、购车款在内超过 200 万元的彩礼,如果把他只出了首付的房子过户给他,双方的恩怨就一笔勾销。

纠纷突如其来,那时我们新婚燕尔,女儿刚满周岁。

这样一地鸡毛的剧情,是我从来没有想到的。

老陈起诉我妻子的这场官司,要从她的成长经历说起。

妻子李湘,“80 后”,出生于中部地区的农村。她父亲在 20 世纪 80 年代末进城做包工头,家庭逐渐富裕,她在某省会城市读完中学和本科。但在她读研究生的时候,父亲生意失败,家里背上巨额债务,而她妹妹正在高中学艺术,一家人入不敷出。

屋漏偏逢连夜雨的李湘,一边读研一边去中专兼职讲课,以此支撑自己和妹妹的学业。研究生毕业那年是她最困窘的时候,一周要做 5 份兼职。

李湘当家教的一名学生的家长,见这个 24 岁的姑娘这么辛苦,于是安排她和一个有钱的老男人相亲。比她大十几岁的老陈就这样走进她的生活。老陈也是暴发户,早年靠服装生意和炒地皮发迹,但感情生活很失败,逢人便称自己单身,求人介绍对象。

他们见面后,老陈很喜欢李湘。但李湘对老陈没有特别的感觉,只是慢慢开始习惯了他对她的好,困难的时候有新的依靠。于是两人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

没多久,在老陈的多次提议下,双方去见李湘父母。那天,老陈带上名烟、名酒,递上名片——上面印有“十大杰出青年”和几项“×× 公司董事长”的字样,向李湘父母表明了自己想娶李湘的决心。

李湘父母对老陈年龄比李湘大十几岁这点有很深的疑虑,但在李湘的强力说服和老陈成功人士形象的双重加持下,李湘父母当时不便多说什么。

后来,老陈经常转一两千块生活费给李湘,开奔驰车带礼物送李湘回家看父母,以成功人士的身份主动出现在李湘的亲戚朋友面前。这让两人的交往备受瞩目,也饱受争议。

李湘当时感觉很幸福,尽管老陈比她大不少,但他的出现让自己不用再为生存而奔波。

为了报答雪中送炭的老陈,研究生三年级的李湘便不待在学校了,几乎每天围着老陈转。她外表出众、气质不俗,再加上自小跟随父亲见识过各种生意场面,社交能力很强,因此老陈总是在商务洽谈或出差场合带上她。

同时,李湘的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对老陈和他公司来说也很有用。她研究生念的是社会学专业,田野调查和报告撰写是基本功。当时老陈的公司要申请政府的企业发展资金,李湘便被安排做相关的资料整理与项目报告撰写工作。李湘外语能力也不错,外宾到访时,老陈也少不了安排李湘翻译作陪。

就这样,除了恋人身份,李湘也在工作上充当着老陈助理、秘书兼翻译的角色。

毕业后,李湘没有像其他同学一样为工作奔走,也没有考公、考编。她认为自己是“旺夫命”,应该辅助自己的男人成就更大的事业,于是依旧陪着老陈,帮他处理工作。

然而,这段看似完美的关系突然出现了裂缝。

有一次,老陈与生意上认识多年的朋友吃饭叙旧,把李湘也带上了。老朋友第一次见李湘,老陈随口介绍说这是他的新助理。在很多场合,老陈都介绍李湘是助理,李湘也很享受这种称呼,她觉得那是对自己工作才能的认可。

席间,老陈和朋友谈笑风生,李湘在旁端茶倒水。

老朋友很自然地说起:“我早几天见到你老婆了,还和她打麻将……”老陈赶紧打岔,略显紧张地瞄了眼李湘的反应。

李湘当时蒙了,瞬间头昏脑涨,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她很想立刻向老陈求证,但又怕闹起来会让老陈没面子。她强压住内心的情绪奔涌,焦灼地等待聚餐的结束。

挨到老朋友离开饭局,老陈自知露馅,连忙抢先向李湘坦白:他那所谓的老婆嗜赌如命,每天都跟麻将桌过,两人因感情不和,已分居多年,只是财产分割没谈妥,两人才一直僵持着没离婚,但婚姻早已名存实亡,离婚只是差一张纸的程序。

他认为自己和单身没有任何区别,更没有骗李湘的意思。他希望李湘能给他半年时间解决离婚问题。

当李湘第一次跟我讲述这段往事时,我期待故事会以她的决绝离开作为结束。但真实情况并非如此。

直到后来我成了专业的婚姻律师,接待过很多与李湘有类似遭遇的女当事人后,才明白这类故事的惯常发展会是:“李湘们”在木已成舟的事实面前,短暂震惊、愤怒,转而说服自己相信,在“老陈们”对自己的真爱面前,原配才是第三者。

李湘选择了相信老陈,老陈也加倍地对她好,按揭贷款为她买了一套房子。老陈在她面前大表决心,要带她去国外旅游,走遍世界名胜。凭着几十年闯荡社会的经验,老陈自信满满地拿捏着这个涉世未深的姑娘。

但李湘在这段名不正言不顺的关系中越来越没有安全感,她希望老陈给自己正式的交往身份。在多次要求老陈跟原配离婚、与自己结婚无果后,两人关系开始恶化,大吵小吵轮着来。

李湘的心情每天就像坐过山车一样。与大多数年轻女性一样,李湘内心十分矛盾,在有人对自己好的感动与自己的贪恋、自卑、虚荣之间痛苦、迷失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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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纠结状态持续了整整半年,李湘终究没等来老陈的离婚证。为了走出这段不伦不类的关系,李湘开始一次次计划出走。她准备博士生考试,计划考到省外的大学远离老陈。

同时,她在网上疯狂投简历。她想当老师,只要是外省高校的招聘,她都去应聘。几经尝试,她终于接到了上千公里外广州某大学的录用通知,顺利地成为一名高校教师。

广州的工作安顿下来后,李湘以为自己可以开始新生活了。没想到,老陈不仅没有放弃,反而变本加厉地穷追不舍。

他主动买了一辆轿车,不远千里地自驾送到李湘面前,还信誓旦旦地说已经和原配谈好了离婚条件,等某笔款到账后,即可办理离婚手续。

李湘喜出望外,一想到很快就可以摆脱第三者的道德枷锁,嫁给自己的大恩人,结出一段有始有终的姻缘,她心头的热情又被点燃了。

在入职三个月后,李湘终于等到了这一天:老陈再次来到广州,向她展示了他的离婚证。两人的关系迅速地走上看似光明坦荡的正道。李湘憧憬着自己很快就可以被明媒正娶。

没想到,说服老陈和自己结婚,又耗了李湘一年多……

深陷感情旋涡的年轻女性通常能找到很多理由说服自己,笃定这个男人是值得自己死心塌地付出的。

她们通常设身处地地为对方考虑很多:他肯定被前任伤害得太深了;他肯定不 想让家人担心;他肯定是希望事业再创辉煌后才给自己完美的婚姻、家庭……

老陈一直辩称,自己事业上还不圆满,名下有块地跟政府拆迁征收办有矛盾。他想坚持到底,多要一些补偿款,这事很快就能解决。他不想连累李湘,不想让她担惊受怕。那时的李湘选择了再次相信老陈。

李湘想,既然还不能结婚,那两地相隔也要好好相爱。

每周末,李湘都要求老陈来广州看她,或是自己坐车上千公里去找他;“五一”长假,她要求老陈必须放下工作陪自己;

暑假时,两人必须一同去国外旅游一次……李湘想创造更多相处的机会,制造生活和思想上的交集。

刚开始时,老陈还勉强配合。但异地恋一年半载后,李湘敏锐地感受到,年龄逼近五十的老陈,哪怕资产过亿了,也无心过平凡的家庭生活;对她的情感和成家需求,更是越来越没有耐心了。

在见过老陈离婚证后的两年里,李湘为了维持这段关系几乎心力交瘁。分手前的最后一个暑假,两人说好去澳大利亚旅行,签证、机票和酒店住宿全部都安排好了,老陈却在临出发前消失了,完全联系不上。

在热闹的旅游团里,在黄金海岸的风光里,李湘孤独地审视这段畸形的恋情——老陈真的在乎自己吗?他能给自己圆满的婚姻吗?如果真的在一起结婚生活,两人会开心吗?自己是奔三的女人了,难道要一直等他给自己看不见等待尽头的正式名分吗?

焦虑每天折磨着李湘。但每次她提分手后,老陈总能变着花样对她好、向她求饶。而每一次,李湘会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继续奔向老陈。李湘苦恼于自己执念太重、失去自控,对解开这个死结越来越无力,不敢想象自己今后的人生会何去何从。

这时,意外发生了。在李湘又一次郑重其事地提出分手后,老陈因为与政府拆迁征收办有矛盾的那块地而锒铛入狱。

恰在此时,我从一段两年前已失败的情感中完全走出来,遇到了李湘。一切刚刚好,仿佛天注定。

九个月后,老陈恢复自由身,而我和李湘已经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他带着在狱中写给李湘的几本日记来广州找她。

我陪着她去了,在咖啡厅外,远远地等着他们做最后的告别。

一个小时后,李湘出来了。她主动向老陈提出退还他曾经出的房子首付和买车钱。而他说自己的事情完全解决了,那些钱对他来说不值一提,那几十万就当是送给李湘的,同时他希望李湘还能给他一次机会。

如果这故事发展到“李湘选择了我”就结束,她和老陈依然不失为一对结局遗憾但过程尚可的前恋人。但真实故事的残酷走向是这样的:老陈和李湘分手后的第四年,我们已经结婚两年多,孩子已满周岁,李湘突然收到老陈发来的短信,要求见面谈谈。

李湘当天就告诉了我。我让她回复:“我结婚了,他是律师,见面不方便,有事能否电话里说?”老陈还是坚持面谈,更不惜跨省来到李湘单位附近守候。

我安慰李湘:“去吧,看他有什么想法。”在她父母的陪同下,李湘去和老陈见面了。老陈开门见山:从七年前两人认识开始,他逐笔算账,金钱付出超过 200 万元;如果李湘愿意将那套他只出了 18 万多首付款的房子过户给他,双方就两清了。

事实上,这位曾经年年纳税过千万的亿万富翁,在李湘身上花的钱,大数只有 18 万余元的房屋首付和 16 万余元的小车,合计约 35 万元。但他狮子大开口,讨要超过 200 万元,里面有什么讲究呢?

李湘一家人回来跟我复述见面的情况,大家都很气愤,坚决不同意。我也很不解老陈凭什么提出这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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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回想起来,我们一开始显然是轻敌了。他紧锣密鼓地给我们制造了一连串噩梦。

老陈去李湘名下的那套房子,找我们的租客说房子有纠纷,首付款是他付的,现在他要收回来,希望租客提前退租。

租客是我们的老朋友,但远在千里的我们无法保护他们的权益。最后因为不堪其扰,朋友还是选择搬走了。

老陈撬锁闯入了房子。我们知道后立即报警。但在广州拨打 110,要在前面加上该中部城市的区号,当地警方的答复是,必须由房屋产权人到属地派出所报案。我们夫妇接力往返,与当地派出所和老陈周旋。

我方能够提供李湘一人名下的房产证,还有每月按揭还款长达六年多的银行流水,但接待民警几乎完全站在老陈一方,强调这是情感经济纠纷,不归公安管;还强调老陈支付了房子首付款,所以他不肯对老陈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立案。

虽然接待民警的解释和做法有可疑之处,但当务之急是马上采取其他的合法手段反制老陈。我们拿着房产证去找开锁公司,趁房子没人时也撬锁换新锁,再把李湘父母接过来住,守住房子。

老陈知道后,硬闯上门不肯走。因为担心他会伤害我年过六十的岳父母,我方第二次报警。警察限令他当晚 10 点前必须离开房屋。老陈不忿,第二天也请他年过八十的父母住进来。

我们第三次报警,被认定是经济纠纷,警方照旧不管。岳父母觉得老陈太欺负人了,坚持跟对方耗着。四位老人住在争议房屋里,八目相对。

理清思路后,我决定先登录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官网,实名投诉接待民警不作为。写好控告信,打印出七份,连同相关证据材料,装在一个袋子里,拎到派出所警官面前。

我严正要求这位主办警官必须对老陈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立案,出警腾房,否则指控其不作为的七份控告信及证据材料将投递到区市两级公安局、两级检察院立案监督部门、纪委监察委和国家信访局等七大上级部门。

那位警官这才答应传唤老陈来派出所。在派出所调解室里,我第一次见到了妻子的前男友:梳着大背头,腋下夹手提包,身材精瘦,表情冷峻淡漠,讲话装腔作势。

不出所料,双方在派出所也调解不成。在我方的合法施压下,警方要求老陈去法院走民事诉讼程序,并安排他的父母退出房屋。四位老人僵持一室长达半个月的闹剧,终于落幕了。

案件是以老陈作为原告起诉的,案由是“婚约财产纠纷”,意思是,恋爱期间给的钱财,大数都是以结婚为目的的,结婚不成就应如数退还。

收到传票,看到“婚约财产”这四个字的时候,我蒙了。

婚约财产是什么意思?我在法律这个行当泡了17年,之前从没听说过这个术语。

这一点都不奇怪。时至今日,法律领域已经细分得非常厉害,专门做上市的股权律师不懂刑辩,自己家人被抓了,股权律师只能另找刑事律师同行辩护;劳动法律师对接的公司客户被告外观设计侵权,也只能付费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同行。

我对婚姻法律曾经有很大的偏见。在我的法律细分领域鄙视链里,婚姻家事领域一直处于末端。20 多年前,我踏入中国五强之一的法学院,本科 4 年的十几堂法律核心课程里,根本没有婚姻法课。婚姻家庭继承法课只是选修课,连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满分 600 分的题目里,婚姻法律相关的试题也只占 2 ~ 3 分。我的偏见由此形成:法律是关乎公平正义的大学问,怎么能跟鸡零狗碎的婚恋扯上关系呢?

一入法律门,我就没想过要做什么婚恋律师,从来都轻视关于婚姻家事法律方面的知识。即便刚开始律师执业时知道现实中有很多离婚官司,也很自然地排除了婚姻律师这个选项。

而现在,我在自己妻子被起诉的“婚约财产”案面前,准备工作几乎是从零开始。被动进入婚恋法律领域后,我才猛然发现,轰动全国的婚恋大案、要案层出不穷,如明星吴秀波情人事件、泰国坠崖孕妇事件、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离婚事件等。对婚恋安全的渴望,催化出国民对婚恋法律知识普及的强烈需求。

过去 20 年婚姻相关法律规定的更新和司法实践的积累,使其复杂化和专业化程度,不再输给刑事犯罪、商事法律、诉讼程序法律等领域。全国法院受理的婚恋诉讼案件数量年年激增,婚恋案件的争议焦点也不再局限于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婚恋财产分割、抚养权争夺、家庭暴力认定和房产、分家析产等等,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省市高级人民法院陆续出台了大量司法解释性文件来规范这些更新的常见争议。

借由妻子被告的案件的“契机”,我开始恶补这方面的专业空白。但起初,我也只能凭着律师直觉去准备如何打这场官司。

老陈的诉状写着,他在恋爱期间在李湘身上花了 200 多万元。李湘很吃惊,看他提交的证据,才搞清楚了老陈诉求的这 200 多万元的构成:

第一部分是短短大半年时间内他向 李湘名下的同一张银行卡进行了十几笔大额转账,合计 100 多万元;

第二部分是为李湘购房支付首付款 18 万余元和购车款 16 万余元;第三部分是争议房屋的装修支出 60 多万元。

先说十几笔大额转账合计 100 多万元银行转账记录的事情吧。

老陈为了拆迁征收地能要个好价钱,与政府斗勇斗狠,甚至不惜使用灰色手段和有关高官较量,于是被对方往死里整,逼得他只能像逃犯一样东躲西藏。李湘一时无知,将自己的银行卡给他用。他在使用李湘名下的这张银行卡期间,往里面转了 100 多万元,现在也算到了李湘的头上,但钱实际上是老陈本人在使用的。

问题是,怎么跟法官解释证明李湘名下的这张卡,不是她自己在用呢?

学过证据学的人都知道,要证明一个人没做过某件事情,比如要证明你的银行卡不是你用的,往往非常困难。情侣恋爱时,把自己的银行卡给对方用,或把信用卡、借呗等网贷额度给对方用,风险特别大。

这类纠纷很多。身处婚恋中的男女往往被感情障目,风险和权益意识变得淡薄。一旦遇上早早谋局、巧舌如簧的人,把信贷额度毫无保留地交给其使用,最后掉进信用陷阱的受害者通常几无沉冤得雪的可能。

李湘不服气,她相信一定能找到证据,证明这张卡不是自己用的。

她找到涉案银行卡的开卡营业厅,打印出银行卡流水,寄希望于从中找到蛛丝马迹。她把数米长的银行流水单摊在地上,逐行逐段看。单上全是交易金额、交易流水号等密密麻麻的数字。她看得头发晕,毫无头绪。

但她很幸运,在找银行经理请教时,对方被其打动,愿意帮她整理出银行流水里取款与消费支出的具体网点,还帮她东奔西跑,申请到盖有银行公章的书面证明文件。根据这份银行文件,我们能证明老陈转入这张卡的 100 多万元,都是短时间内在这座中部城市的自助取款机取款和本地大额刷卡消费支出的。

为了证明这些取款和刷卡消费不是李湘所为,我们对照日历,标注出每一笔取款和消费的日期,发现只有其中两笔消费发生在周末和寒暑假,加起来不到一万元,而其他几十笔全部发生在工作日。

谢天谢地!

我赶紧让李湘去找她任教大学的人事部,成功拿到了工作在职证明和上下班出勤记录。

银行卡虽然是在李湘名下,100 多万元虽然也进了这张银行卡,但这些钱是在这座中部城市花出去的。而李湘在广州,有不在当地的不在场证明。

就这样,我们夫妻俩连日奔波,历时一个半月,终于找齐了上述的证据材料,拼接成各环节能够相互印证的证据链,来辅助推翻老陈要求退还款项的第一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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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说老陈请求返还金额构成的第二大部分,购房支付首付款 18 万余元和购车款 16 万余元的事。

恋爱期间的大额财物赠与,分手后到底要不要返还?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明显倾向保护出资者。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 2020 年 86 万元彩礼案,就凸显了这样的问题——某山东女生在浙江打工时认识了一个成熟又有钱的 34岁男人,两人迅速坠入爱河。

出手阔绰的男方给女生的转账和红包不计其数,除了生日、情人节、圣诞节这些节日收到的 5200 元、1314 元、666 元转账外,还有很多上万的转账。

女生用男方本人授权开通的支付宝账户,支付两人到处吃喝玩乐的费用。两人关系的高潮出现在恋爱第二年年底,女生收到了男方送给她的跨年礼物:价值 50 万元的宝马车。

这段一直靠砸入一笔笔大额金钱维系的恋爱关系持续了两年半后,女方提出分手。男方恼羞成怒,一纸诉状将女方告上法庭,以返还婚约财产为由,要求女方将恋爱期间所有的大额开销和转账款退回,合计约 86 万元。

女方及其律师在法庭上大喊冤枉,声称女方不肯退钱的理由有三:

一是女方当事人认为与对方谈恋爱的时候才 23岁,根本没有结婚的打算,也从来没有许诺要与男方结婚;男方以婚约财产来状告,但是婚约从不存在。

第二个理由是,男方的转账很多都备注了“生日快乐”“爱你千遍”等字眼,明显是单纯表达爱意的自愿赠与行为,而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婚约财产。

理由三,在购车问题上,女方承认自己在微信里说过“结婚的时候要有个车”,但这句话是指男方要有车,这是当事人结婚的前提条件,但并不能把微信里的这句话理解为女方要求男方买车送给自己,更不能断章取义地用以证明男方自愿送的宝马车是二人有婚约在先的;这车充其量只是男方送给女方当事人的代步车,虽然一直是女方当事人所用,但和结婚与否无关。

此 86 万元彩礼案中,女方及其律师这些反对退钱的理由成立吗?

李湘和她的家人也愤愤不平地讲了很多相似的理由。李湘说,老陈从来没有跟她结婚的意愿,根本就没有任何婚约,要不然当年也不会跟他分手,怎么能够说是婚约财产呢。

她哥专门打电话给我说,彩礼一般是给一次,老陈给的房屋首付款和轿车,是分两次给的,且相隔两年半时间,怎么能都算是彩礼呢,哪家娶媳妇是这样给彩礼啊。李湘的父亲也抱怨道,虽然一开始闺女说服家人接受其和老陈的关系时,自己因为他们年纪相差太大而反对,但后来也尊重了她的选择。

李湘一直都想跟老陈结婚,但问题是老陈不愿意,所以分手的过错在老陈,他怎么有脸要回这些财物呢。

我开始研究他们的各种说法在法律上的依据,和过往法官的各种判法。这一研究,就把我这个向来轻视婚姻法律的人惊呆了,也活生生地把我逼成了彩礼法律专家。

婚约财产也叫“彩礼”。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彩礼,法律采取的是默认逻辑。只要是发生在恋爱期间的男方赠与女方的大额财物,法律上就直接推定为彩礼,而不管有没有明说是“提亲”“礼金”“聘金”,也不管有没有明说是“以结婚为目的条件”。只要是大额的财物赠与,法官都会默认为以结婚为目的,除非女方有证据证明男方明确表达自始至终都是不愿意结婚的,或赠与财物不以结婚为目的。

这样的裁判逻辑让通常收取大额财物的女方很被动。

李湘此前根本没有这样收集固定证据的意识,无法证明老陈当初不愿意结婚的事实。法律上的彩礼认定跟数额大小有关,跟次数无关。只要是大额的(司法实践中多以过万元或过 5000 元为标准),就算作彩礼;分手时要求退还的大额财物可以相加,全数要回。所以,大舅子的“次数说法”也不成立。

返还彩礼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法律不问分手的原因是什么,不问结不成婚是谁导致的,更不管是谁先提出分手的。法官只管查明两个人确实已经分手,那么恋爱期间的大额赠与就应该退回,分手原因不是审理的重点。

在很多案件里,男方在恋爱期间一脚踏两只船或出事坐牢等,不管什么原因让女方决定不嫁了,男方都能够通过打官司要回彩礼钱。所以,李湘父亲的理由也不成立。

离婚律师:妻子的前男友出狱后,要求我们返还200万彩礼离婚律师:妻子的前男友出狱后,要求我们返还200万彩礼

前述 86 万元彩礼案,法院就是按照我上面讲的思路判的。在这起(2020)鲁 06 民终 3689 号案中,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认定,男方多次给女方转账的这些钱就是婚约财产。

其在判决书上特别写道:男女双方在相识恋爱期间,一方因某种特定原因而从对方获得数额较大的财物,当双方不能缔结婚姻时,财产受损的一方请求对方返还财物因而产生的纠纷,就叫婚约财产纠纷。

判决书接着论证:根据男方提供的录音、微信聊天记录,及正常的世俗道德观念,原被告之间产生的款项往来,应是基于双方恋人关系而为之,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该款项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赠与人可要求单方解除赠与,参照彩礼的规定处理,接收彩礼的一方应予返还。

一审和二审两级法院均判决女方应返还 86 万元。

86 万元彩礼案的判决结果一经公布,在网络上引起激烈讨论。

很多女性网友看到这则新闻后,纷纷表达担忧:假如自己是那位女性当事人,面对他人疯狂地向自己砸钱,还说着“给你随便花”“爱你无条件”等花言巧语,会有人能抵得住这种诱惑而免除法律上被追讨款项的风险吗?女性担忧的是,男性可能利用金钱和法律漏洞玩弄女性。

法院这么判当然是有法律依据和考量的。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彩礼司法政策,着力于抑制现实中愈演愈烈的高额彩礼不正之风,防范可能随之而来的骗婚风险。面对这样的婚恋法律规则,女性只能增强自己的法律风险意识,避免被心术不正的人用金钱做诱饵玩弄,然后这些钱被全数追讨。

被起诉的李湘当时就面临这样的困境。很难说老陈当初给李湘出房屋首付款和购车款的时候不是真心对她好的,但也不容否认,法律给了他改变赠与初衷的自由。而这种自由的滥用,可能给女性种下噩梦的种子。

后来有女性客户向我抱怨:“法律是要求我们女人谈恋爱时都要做无欲无求的圣人吗?这比要求所有男人都做柳下惠还要过分啊!”这类想法其实是对婚约财产及其裁判规则的误解,法律的真正本意不是这样的。

一方面,恋爱期间的小额赠与,分手后是不需要退还的。在 86 万元彩礼案中,法院就剔除了 5000 元以下的转账。

另一方面,法律只是说,恋爱期间的大额财物赠与,法律默认为彩礼,结婚不成应予返还。注意,法律并没有说“大额财物赠与 = 婚约财产”的默认逻辑不允许推翻。

如何打破这种裁判逻辑呢?在这里,我不是想教大家拜金和物化自己,但当对方坚持要送你大额财物、完全不给你拒绝的机会时,我们如何可以在收了对方的巨额财物后,规避被追讨的风险呢?

这就一定要在收受大额赠与之前,反复跟男方确认:你送这么贵重的礼物是什么意思?你对我的爱是不是无条件的?我要是收了你的巨款,以后你对我不好了,会不会要我还给你?你如果执意要送,要我收下也可以,请同时给我写一张条子,白纸黑字写明这钱是不附加任何条件的赠与。

如果对方不敢写这样的条子给你,这个钱就不能收。通过要求写条子或其他有效的方式,你可以准确地测试出对方是不是胸有城府的人。可能你会问,这样试探别人不是很冒险吗?你甚至可能怀疑有没有人愿意写不附带任何条件的证明给你。

写这些不是教大家算计他人,而是要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如果不想自己稀里糊涂收下的一笔笔财物变成随时爆雷的法律隐患,那么就请不要轻易接受他人的贵重财物赠与。

如果要收,请一定事先进行有效的沟通和确认!

本案例较长,拆分为上下篇,下期继续更新。

—END—

作者 | 刘胜飞 李湘

编辑 | 叶嘉莹

运营 | 阿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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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叔说:刘律师目前已经将自己多年来亲历的案件记录下来,集结成了《离婚律师都知道》一书,为大家普及婚姻中必要的法律常识。8宗婚姻案件,34个婚姻法律常识,12份常用的法律文件,愿能给你进入婚姻的勇气,也给你离开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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