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幼柏婚姻律师团队:律师你好,帮我看看这份离婚协议……

作者:周志浩律师,王幼柏婚姻家事团队律师

生活中,“协议”无处不存在了,买卖、租赁、借贷、中介服务等等。在这过程中,人们以书面形式的约定确定彼此合作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作为专做婚姻案件的律师,遇到最多的当数“离婚协议书”。作为律师,促成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并起草好一份让双方都满意的《离婚协议书》不是难事。但最近频频遇到的情况,特别让笔者犯难。

“律师你好,请帮我看看这份离婚协议怎么样?”

作为当事人本人,这话也应该是最正常最普遍的开场白,看似也没啥毛病。我(当事人)需要办理协议离婚,缺最关键的一环就是一份《离婚协议书》,我根据自己的想法已经大概起草了一份“协议”,为了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需要找一个专业的法律人士看看,把把关。当律师看到会怎么想呢?

王幼柏婚姻律师团队:律师你好,帮我看看这份离婚协议……

一、当事人需要的是“付费法律意见”还是“免费法律意见”?

一般,绝大部分当事人都会先网上找《离婚协议》模版,在模板的基础上加入双方谈妥的方案进行编辑,最后形成了“给律师把关的协议”。

但,律师要完成一份合法且符合当事人要求的“离婚协议书”,不仅需要付出专业知识,而且需要时间成本以及沟通成本。如果单纯“看看这份离婚协议怎么样”,在律师没有了解清楚双方的具体方案以及可行性之前,律师只能针对协议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简而言之,看的是协议的约定事项有无因为约定违法而导致协议无效的内容,以及协议约定条款存在矛盾使得部分条款无效等导致协议约定有瑕疵的事宜。因此,正常通过模板拟定的协议是不存在“有效性”的问题。

综上,律师出于“简单问题,善意帮忙”的态度,给到的回复是“该协议不存在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事宜,故协议有效,持该协议能够顺利办理协议离婚。

王幼柏婚姻律师团队:律师你好,帮我看看这份离婚协议……

二、律师给到意见,是否切切实实帮到当事人解决问题?

仅仅是针对协议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律师并未了解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尤其的探望孩子以及财产分割的细节上,律师不是当事人本人,对当事人的细节不了解,所以也无从给当事人更切实可行的方案以及协议条款的约定。更担心,当事人听到律师如此回复后,便理所当然认为“嗯,这份协议可以用了。”

事实上,笔者遇到更多的是,很多夫妻仅仅使用网上模版而草草办理协议离婚的,日后却因协议细节没有约定详尽,依旧存在各式各样的纠纷。因此,律师回复“该协议不存在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之后,为了当事人离婚事宜日后尽可能减少争议,我们会接上一句“建议委托专业婚姻律师起草离婚协议,以确保约定更妥善”。

当然,无论律师是否接受当事人起草协议或审查协议的法律服务,对“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当事人有最终的选择权和决定权。对此,律师均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和决定。

同样的,是否付费委托律师审查协议、起草协议,亦会尊重当事人的决定。在与律师沟通《离婚协议书》内容约定时,请务必将当事人您的想法尽可能表达清楚,律师才能更好了解您的需求,从而更好的、更给予具针对性、更具可行性的法律意见,而不是“这份协议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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