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捧在手心里都怕化了、掉了……
8月1日晚上
佛山一路口的垃圾桶旁
出现了一个弃婴
究竟是谁这么狠心呢
跟着金羊君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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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11点左右
住在佛山南海西樵镇西湖庄路口附近的
骆先生出门丢垃圾
他是第一个发现弃婴的人
这个婴儿被装在女式包里
旁边还有一个塑料袋
装着一些婴儿用品
婴儿不哭不闹,非常安静
看着好像在生病
骆先生立即叫来其他街坊
一起照看孩子
并且打电话报警
大约半小时后
公安赶了过来
把小孩送往医院
目前男婴已经被送至
南海第四人民医院检查处理
经医院详细体格检查
男婴为2-3月大月龄
生命体征平稳
称重3.82Kg,为特殊面容
眼裂小,眼距宽
双眼外眦上斜,鼻梁低平
左手手掌见通贯掌纹
考虑该婴儿患有唐氏综合症
予常规专科对症处理
目前公安机关正着力寻找其父母
由于事发时间较晚
九、十点的时候,还在下雨
街坊们没有看到是谁
扔下了孩子…
就此事,有律师就表示:
已经涉及遗弃罪
“如果是丢弃到特别危险的地方,
会危害婴儿生命的,
将可能是故意杀人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之规定,犯遗弃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对于遗弃罪,行为人的行为及情节将对量刑起到很大的作用。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这么小的孩子
在垃圾桶旁
和谋杀有什么区别呢?
有什么困难
可以寻求社会帮助
不要轻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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