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看起来是小罪,但实际量刑很重的罪名和案例

一、非法买卖爆炸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一条 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的;

(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七)具有生产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或者具有销售、使用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超过限额买卖炸药、发射药、黑火药十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十千克以上、雷管三百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百米以上的;

(八)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

(九)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介绍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以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共犯论处。

第二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数量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二)、(三)、(六)、(七)项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三枚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危害严重的;

(四)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可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达到五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十五千克以上、雷管一百五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一百五十米以上的,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起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信用卡诈骗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可见,信用卡诈骗数额达到5万,就属于数额巨大,量刑起点为5年有期徒刑。

三、妨害公务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四、抢劫罪

案例:小伙子因为隔壁出租屋年轻夫妇每晚行房的影响,某天早上在丈夫离开后冲进该夫妇房间里欲对妻子实施强奸。但因对方反抗,并未成功。小伙子因觉面子上过不去,叮嘱妻子不要报警后,从妻子手提包中取走一百元。事后,小伙子被捕起诉。因强奸未遂及入户抢劫,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抢劫罪是我国最严重的八种犯罪之一,在刑法第263条规定了可判处死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八种,具体如下:

1、 以下情形一般多考虑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在抢劫过程中杀人的,比如为抢劫而直接伤害或杀人,造成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的。

(2)同时具备上述八种情节中两种以上情节的。

(3) 抢劫金融机构的。

(4) 抢劫抢险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

(5) 抢劫军用物资,严重减弱战斗力的。

2、 下列情形一般多考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1) 在抢劫过程中,并不是为了灭口,而是由于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

(2) 虽然在抢劫中造成重伤,但没有残疾的。

3、 虽有八种情节之一,但情节不严重的。

4、 多次及数额大,但如行为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赔,也可适用死缓。

五、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简单说来就是捕杀国家保护动物的犯罪行为。很多人刚刚看到这个罪名时,首先浮现在脑海中的应该是:不就是捕杀几只动物吗?能有多大的罪?顶多就是最后被判个缓刑吧。于是,大学生掏鸟案的判决结果便让人大跌眼镜,甚至感到不寒而栗。据报道,2014年学校放暑假的时候,闫亮(化名)发现自家大门外的树上有个鸟窝,便和朋友王凯(化名)架个梯子将鸟窝“掏了”,里面一共掏出12只雏鸟。闫亮养了一段时间后把这些鸟给卖了,之后他们又掏了另一个鸟窝,这次抓到4只。结果这16只鸟,让两人惹来了牢狱之灾。按闫亮的说法,直到森林公安抓了自己,他才知道那些白色胎毛还没褪净的小鸟,竟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于是,闫亮和王凯分别因犯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被判处10年半和10年有期徒刑。

六、非法采伐、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非法采伐、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简单说来就是拔除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犯罪行为。很多人都对随手拔除几棵杂草不以为然,甚至都不知道这是一种犯罪行为。然而,这一罪名的法定刑最高为七年有期徒刑。

据报道,2016年4月22日,家住卢氏县黄湾村的秦运换,到附近山上挖白芨等中药材,顺便采挖了3株蕙兰,在回家途中被森林公安查获。随后,卢氏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对秦运换提起公诉。秦运换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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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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