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十条政策”出台两月显成效 2.27亿元专项资金下达区县

央广网重庆8月25日消息(记者陈静 实习生冉鑫杰)今年6月,《重庆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下称“十条政策”)正式出台。落地两个多月,执行情况如何?如何申报项目支持?8月24日下午,在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重庆市经济信息委、重庆市商务委和重庆市招商投资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情况。

重庆“十条政策”出台两月显成效  2.27亿元专项资金下达区县

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发 冉鑫杰摄)

2.72亿元专项资金下达到相关区县

重庆市财政局二级巡视员唐峰介绍,“十条政策”涉及到数字赋能、融资支持、金融加力等7个方面。6月13日出台以来的两个月时间,各部门对号入座强担当、领题作业抓推进、协作联动聚合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比如融资促进方面,第三条提出: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100家领军企业、100家高成长性企业新增贷款,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6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贴息支持。目前,市财政已下达1亿元贴息资金,各区县正在抓紧兑付。第九条提出:设立100亿元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生态基金,由市国资委牵头设立,这支基金是母基金,与区县和开发区、社会投资机构联合设立子基金,投资粮油、肉蛋奶、果蔬、休闲食品、预制菜、火锅食材、中药材7大产业领域,总体希望引入市区两级以外的社会资本出资不低于50%参与子基金组建,鼓励子基金加大对重庆本地食品及农产品领域准备上市企业的投资。

融合促进方面,政策的第一条提出: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的,按不同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亿元的奖励。市财政已将2.72亿元专项资金下达到了相关的区县。

保险促进方面,第四条提出:支持引导食品及农产品加工原辅料基地种养业主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85%的保费补贴,市财政已经拿出贴费资金2.3亿元。

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申请资金符合四方面条件

如何申报争取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重庆市农业农村委二级巡视员陈朝轩表示,国家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有三大类,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三类项目。这三类项目都是中央财政支持的项目,数量较少,资金量比较大。

最近两年,国家每年给重庆市下达申报指标,产业园和产业集群各2个项目,产业强镇是5个项目,但实际批准的数量根据国家组织专家评审情况可能有所变化。在资金投入上,每个产业园是支持7000万元到1亿元,每个产业集群项目支持1.5亿元至2亿元,每个产业强镇支持1000万元。产业融合项目都是采取国家下达申报指标、各省市申报推荐、国家组织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

从申报主体来看,产业园项目和产业强镇项目是以区县政府为申报主体来进行申报,产业集群是由同一产业相对集中的区县联合申报。上述项目在国家批准同意以后,根据创建工作方案,采取竞争立项方式,择优确定具体的支持项目,给予资金上的支持。

关于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争取这三类项目资金支持,经营主体要符合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1、注册地址要在项目的实施区域内,具体产业园项目只在批准创建区县的几个乡镇实施,产业强镇项目只在批准创建的一个乡镇实施;

2、从事行业要与项目支持的主导产业相符合,产业园可支持1—2个主导产业,产业集群和产业强镇项目只支持1个主导产业。

3、经营主体要有一定的投入能力,原则上财政补助资金与社会资本投入的比例不低于1:3;

4、要建立联农带农机制,让农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分享成果,要充分发挥项目带动农民增收作用。

具体申报条件和程序,还要根据每年的项目申报通知要求,向所在区县的农业农村部门或者乡镇政府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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