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例,律师事务所被查!

今天分享一起a案件,提示大家关注风险!

又一例,律师事务所被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税稽二罚[2022]110号

案件名称 江苏***律师事务所-逃避缴纳税款

处罚事由

1.增值税及附加方面

2018年,你单位在“管理费用-家具用具”科目列支外购的电视机、电饭锅、冰箱、净水器、水吧机等实物71085.32元(不含税),在“管理费用-业务费”科目列支外购的婴儿奶粉1422.22元(不含税),经询问、调查核实,上述外购实物用于无偿赠送给外单位个人,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2019年,你单位在“管理费用-家具用具”科目列支外购的冰箱、净水器、水吧机等实物25843.11元(不含税),经询问、调查核实,上述实物用于无偿赠送给外单位个人,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你单位2018~2020年取得代理费收入320300.00元(含税)未入账记收入并申报纳税,其中:2018年1月15000.00元,10月3000.00元,11月27500.00元,2019年2月76800.00 元,5月80000.00元,2019年7月13000.00元,10月~12月81000.00 .00元,2020年6月24000.00 元。你单位2019年4~6月申报增值税免税销售额289174.74元,2019年7~9月申报增值税免税销售额279320.42 元,10~12月申报增值税免税销售额287834.76 元。

你单位2020年9月低价销售给江苏***律师事务所宝马小轿车一辆含税价3000元,奔驰小轿车一辆含税价4000元。2021年12月13日常州***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宝马车评估价为30000元,奔驰车评估价为50000元。你单位2020年7~9月申报增值税免税销售额287591.13元。

2.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方面

你单位2018年至2019年在“管理费用-家具用具”科目列支外购的电视机、电饭锅、冰箱、净水器、水吧机等物品96928.43元(不含税),“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列支购买的预付卡5000元。经询问、调查核实,全部用于无偿赠送给外单位个人,应纳税调整。

你单位2018年度未个人所得税税前列支业务招待费,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税前列支业务招待费7465.00元。

你单位2018~2020年取得代理费收入320300.00元(含税),未入账记收入并申报纳税,应纳税调整。

你单位2019年至2020年在“管理费用-工资”科目列支合伙人工资519000元(其中:2019年252000元,2020年267000元),列支已离职人员的工资14000.00元,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未作纳税调增。

同期你单位错误的给各位合伙人申报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专项扣除及专项附加扣除也在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时申报享受。

你单位2020年向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租用空调及打印机,租用期限为:2020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7日共5年,租金48500元,未按租赁期摊销,全额记入“管理费用”,在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税前列支。

你单位从2019年4月1日开始改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季度销售未满30万元的增值税免税政策,将2019年度的增值税免税额25689.89元于2020年12月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应作纳税调整。

你单位2020年9月低价销售给江苏***律师【注:官方信息不完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纳税人名称 江苏***律师事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码 3132***75931J

纳税人识别号 313200***31J

处罚结果 纳税人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本次查补的增值税49043.90元、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83603.5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433.07元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应处增值税24521.95元罚款、城市维护建设税1716.54元罚款、个人所得税41801.81元罚款,计68040.30元。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2022-11-23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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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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