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十种证据:
大家好,我是兰州的律师朱先生。在处理离婚案件时,被问到最多的问题就是如何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接下来,我将为大家介绍以下几种证据。
·第一种是当事人的陈述。
·第二种是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训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三种是公安机关出具的出警记录、接警记录和报警回执等。
·第四种是对方曾出具的悔过书或保证书,以此证明家庭暴力的发生。
·第五种是记录家庭暴力发生或解决过程的视听资料。
·第六种是与对方亲属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和电子邮件等。
·第七种是医疗机构的治疗记录。
·第八种是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民事部门、妇联组织的求助记录。
·第九种是未成年子女提供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证言,或者是亲朋好友等证人的证言。
·第十种是伤情鉴定等证据。
以上这些证据该如何收集呢?如果您不太清楚,可以私信我,我会为您详细讲解如何收集家庭暴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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